一是理顺机制,坚持综合治理。制发城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方案,编印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形成制度健全、部门协同、运行规范、数字赋能的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体系。
二是突出重点,坚持闭环监管。严把行政审批关口,实行“窗口初审—专班复审—现场勘查—上会研究”审批流程,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35个(续批10个),消纳方量201.23万方。严把路面运输关口,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合理安排运输路线,严格落实排放工地出入口值守制度,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出门必检”。严把处置消纳关口,依托数字赋能实施“电子闭环监管”,做到“远程化、智能化、结构化”精准识别固证,精准指引现场执法和专案打击。
三是集中攻坚,坚持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全区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治理专项行动,加强高发易发建筑垃圾偷倒非法处置点位排查和日常巡查防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要点位织密巡查、监控网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5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307车次,处罚建筑扬尘类案件49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