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前端准入规范化。编制印发“一规划一方案”[《渝中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渝中府办〔2024〕21号)《渝中区城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方案》(渝中府办〔2024〕22号)],细化要求、落实责任,以标准化体系落实规范化管理。把好审批准入关口,严审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处置方案、运输合同等资料,源头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今年以来,共审批建筑垃圾处置(产生)核准许可24件、运输许可26件。
二是中端监管智慧化。深化“渣土车监管一件事”智能监管场景应用,依托全区35个视频采集点和自建渣土车运输智慧监控系统,实现对全区41个除渣工地24小时实时监控。今年以来,通过系统有效预警车身脏污、冒装等问题907件,有效研判并及时处置案件45宗。
三是末端执法常态化。会同区住建委、交巡警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督察专班,形成“2+13”(区级部门联动和片区联合+13个大队日常巡查)、“白+黑”全覆盖执法巡查模式,调度四个片区大队在菜园坝、高九路、嘉滨路等重要区域设联合检查站,对在建工地、渣土运输车等开展全链条执法监管。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4次,约谈施工、建设单位11次,查处无证运输、超载超重等案件4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