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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照明中心部署开展汛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日期:2022-04-13

一是有序开展汛前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防汛责任,明确重要防洪对象防汛安全主体责任,制定一线岗位防汛任务清单,分级开展汛前检查,对管辖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清单化梳理隐患风险点,完善优化汛期应急抢险预案,强化预警和响应一体化管理,对沿江、低洼处的照明设施进行重点摸排,做实做细应急准备,明确三级责任人。

二是持续抓好日常维护工作。在保持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保持稳定的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及时修复率,杜绝晚上大面积熄灯和白天大面积亮灯。白天处理故障时,严格落实送电报备制度,杜绝有效舆情,缩短白天送电时间,提高处理故障能力,确定新接设施的维护力量,做好人员、设备调配方案,确保设施到位、维护人员到位、机具设备到位、防盗巡护到位。

三是优化安全生产内控管理。开展一线电工、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清查,准确掌握持证类别、有效时间,以复训、定培等方式,针对性开展查漏补缺,着力培养业务骨干,发挥传帮带作用。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新安全法培训,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定岗定责,落实制度上墙,普及维护施工作业、洪涝灾害、极端天气等灾害事故的防范知识和应对技能,在维护改造、专项建设各项目工作中,严格现场监管,把好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关口。

五是抓好疫情防控的常态工作和保持职工队伍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市局防疫要求,坚持“非必要不离渝”和离渝审批制度,机关及各单位持续做好办公基地人员进出管控,及时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动态、行动轨迹,引导职工正确使用自媒体,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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