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狠抓城市照明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局安委会、减灾办2022年安全专题会议精神,每月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牢牢守住城市照明领域安全底线。
二是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高温汛期、风雹雷电、暴雨洪涝窗口期,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低洼地段照明设施进行排查,形成自查台账和隐患台账,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增加沿江照明设施巡查频次。各维护管理单位时刻关注水情信息,加强对沿江照明设施汛期安全巡查,及时发展和处置照明设施存在的问题。
四是完善照明设施防汛应急预案。指导市照明中心修订了防汛应急预案并开展了演练,补充更新了防汛应急物资,与重庆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立了联动机制。
五是做到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市区两级“马路办公”、节假日巡查等形式,层层压紧压实城市照明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监管合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城市照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