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城市治理体系,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安排落到实处。现将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安排,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坚持目标引领,制定印发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年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就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工作计划下发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细化成优化配置行政执法力量等6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大推进力度,召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对法治政府建设总结评估、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政务服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强督导督办,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市城市管理局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定期不定期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紧紧围绕大局,及时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要精神。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会议专题学习和书面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等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等,确保全面学、学到位,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贯彻好、落实好。二是推动贯彻落实,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城市管理大讲堂等方式,组织学习《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传达学习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等。2020年7月31日,邀请西南政法大学谭启平教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报告会;2020年11月20日,邀请西南政法大学唐尧教授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理论与实务》专题报告会,推动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刻理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意义。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城市管理职能职责
(一)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印发市城市管理局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成果总结机制等机制。二是加强业务指导,2020年3月组织开展城市供水接入改革区县部门和供水企业专项培训;2020年9月牵头组织供水企业参加2020年中国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2020年11月召开城市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对区县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题培训。三是积极探索创新,着力优化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和时限,积极探索事前备案、告知承诺等工作机制,不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制定出台《重庆市城市供水接入“一站式”服务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完善《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进一步做好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免予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核准配套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规范清单管理,全面开展城市管理2020年(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梳理,清理出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权力事项173项,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动态调整工作。二是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建立电脑端、移动端、二维码等多介质评价通道。三是深化改革举措,全面提升行政许可“四减”指标,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平均缩减至6个工作日以下;平均跑动次数由1.08次压缩到0.53次;即办件比例由0%提升到15.38%;全程网办事项占比由0%提升到46.15%。推动我局“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上线“渝快办”专区,共节省办理时间6天,减免5份材料,使行政相对人少跑1次。行政许可部分指标在市级部门中处于领先位置。四是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召开工作推进会,落实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间。五是助推自贸试验区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将我局2项涉企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20年新增我局减负措施3项。六是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研究制定我局“三个一批”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事项表,明确监管事项的主要任务和时限要求。对我局纳入《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的政务服务事项,根据类别分别确定共享方式、更新频次和平台披露方式,对信息的归集和上传进行规范。
三、聚焦促进良法善治,完善城市管理领域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快城市管理领域地方立法工作。一是制定出台我局2020年立法工作方案,对任务分工、工作进度等进行总体安排。二是全力以赴做好《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成立起草工作小组,深入全市20余个区县、30个街镇开展调研;实地走访重庆三峰环境集团、重庆市环卫集团等企业,广泛听取区县、街道、社区和生活垃圾管理单位意见建议,多次征求市级部门、区县意见建议,目前已全面完成部门起草任务,正在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完成对《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快速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32号)、《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99号)的集中修改,加快推进《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推动我市城市管理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二)切实管好“红头文件”。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9号),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完成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完成8件地方性法规、13件政府规章、1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聚焦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局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清单等制度,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在规划方案编制、立法、规范性文件起草中不断完善部门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20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50次、局长办公会议24次,集体讨论审议议题300余个,定期对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各项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编制印发《重庆市市政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各区县编制各自区域的市政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目前,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公众信息网共发布信息11557条(含媒体转载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6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35次,通过市级以上媒体开展宣传报道1850余篇次,按时处理依申请公开18件,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增强。
五、聚焦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不断拓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履行中心城区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范围事项进一步拓宽。二是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与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执法协作。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与公安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建设;与市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与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与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消防救援总队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报送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推进执法制度建设。召开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出台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建设的通知,明确执法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全年制定出台执法制度文件12件,以落实执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主线、以加强执法机构队伍建设为支撑、以优化执法资源配置为保障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事项、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二是制定印发2020年版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文书式样、重庆市违法建设执法文书式样,持续推进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名称、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服装、执法标志标识“六统一”。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的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
(四)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二是加强执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相对人合法权利保障、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等文件,持续推进执法总队周点名、对中心城区执法队伍月点验督导工作。三是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2020年“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视频评比、情景模拟课件评比等6项活动,培训执法业务骨干100余人。
(五)推进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明确执法监督的主体、原则、内容、方式等,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基本遵循。二是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深化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三是加强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评查内容、程序和要求,在合川区、丰都县召开片区会,对全市41个区县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
(六)加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行动力度。2020年,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市城市管理局收缴罚款2343.7万元。持续推进违法停车行为治理行动、违法占道经营行为治理行动、城市违法建设治理等行动,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查处擅自设置地桩地锁行为3046件次,发现移送疑似“僵尸车”线索3412台次;立案查处严重违法经营性占道2694件;全面完成城市违法建设治理五年行动目标。
六、聚焦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开展“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市“三月法治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项普法工作。二是组织参与民法典网上知识竞赛。全市近7000名城市管理干部职工参与“民法典与你同行”网上知识竞赛,获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司法局等7个单位联合颁发的优秀组织奖。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征集法治宣传标语、海报40余个,微视频5个。四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工作,全市城市管理系统选择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等21个单位作为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经常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五是推动普法工作创新,推行“马路办公、马路普法”,推进共建共治共管共普法,开展专业志愿者普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六是重点开展《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普法宣传,市级机关2200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重庆机关党建平台“每日一课”《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知识答题,48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专题知识竞赛;1.2万市民参与重庆上游新闻组织的《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知识竞赛;中共重庆市委党建门户七一客户端、今日头条和重庆上游新闻原文推送《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及相关报道,点击量达8万余人次;组织《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专题培训200余人。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能力建设。一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首次举行行政复议听证,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定分止争功能。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要求,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达到100%。三是加大层级监督力度,重点做好因接收城市违法建设执法职责带来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4件、办结行政复议案47件,行政应诉案3件,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治获得感。
七、2021年工作打算
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推进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城市管理执法制度执行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城市管理普法依法治理的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
2021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规章及配套政策文件,全力推进《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立法,推动修改《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做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法治基础。
(二)持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防范和降低执法风险。
(三)健全完善城市管理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法治轮训制度,全面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