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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5-002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5-12-19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37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 2025-12-19

程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升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提案》(第1371号)收悉。该提案立足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实际,精准指出建筑垃圾处置中的关键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经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底,我市今年前三季度共产生建筑垃圾4341.85万立方米,其中就地处置706.93万立方米,外运处置3634.92万立方米。全市已建成投用建筑垃圾处置设施190座,其中:建筑垃圾填埋设施131座(含装修垃圾填埋场2座)、资源化利用厂47座、盾构渣处置场2座、分选场10座,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1307.15万方/年,填埋剩余库容7650.66万方,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9.9%。现有设施处理消纳能力已能满足生产需求,但仍存在结构性缺口或区域不均衡的问题。

二、主要举措

近年来,我市着力提升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高位统筹,凝聚治理合力。市城市管理局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坚持“一把手”靠前指挥,党组会、办公会8次研究部署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并先后10余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带队一线检查调研20余次。推动《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出台《重庆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40余个配套政策文件,构建“1+1+N”政策体系,筑牢法治根基。与市生态环境局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提质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7年)》,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纳入《重庆市提质建设全域“无废城市”重点项目清单》,进一步保障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二)优化设施布局,补齐能力短板。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布局合理、量能充足”原则,统筹推进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构建全市“1+41”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体系,将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筹保障,优化处置设施布局并推动设施落地。2024年以来,全市新增建筑垃圾处置设施130座,新增填埋库容6890万方、资源化利用能力631万方,渝东南、渝东北等区域新增资源化利用厂3座,有效缓解了处置能力区域不均衡问题,设施布局持续优化。同时,以重庆高新区为试点,打造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年处置利用建筑垃圾近百万吨,再生建材销售收入近5000万元。

(三)完善配套措施,推广再生产品。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主要产品类型及适用范围,完善了激励措施和配套管理制度,指导政府投融资项目优先使用,引导社会投融资项目大力使用。截至2025年10月底,中心城区及设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区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中,共有75个政府投融资项目和49个社会投资项目选择使用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再生骨料16.74万吨、墙体材料7.36万立方米、路面材料19.77万平方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提案建议,聚焦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治理水平再提升。

一是持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快推进《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加强外省市调研,吸纳先进管理经验,细化建筑垃圾分类处置规范,健全再生产品标准体系,强化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制度保障。

二是深化规划引领与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布局,重点向渝东南、渝东北等设施薄弱区域倾斜,加快在建资源化利用厂建设,同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与污染防治规划衔接,保障设施用地需求,解决“选址难、落地难”问题。

三是强化政策激励与市场培育。鼓励资源化利用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优化资源化利用流程和产品质量,拓展再生产品应用场景,在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项目中提高再生产品使用比例,强化再生产品质量认证与推广,提升市场认可度。鼓励政府投资的市政、交通、水利、景观园林等工程领域,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四是建立“产学研用”联合体。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技术和设施设备研发力度,推动成果产业化应用。加快培育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增强对上下游产业的带动能力,鼓励推行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一体化运营。

五是探索区域协同共享。加强与周边省市沟通交流,探索毗邻地区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共建共享模式,会同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打通跨省行政许可互认、联动执法等渠道,建立完善跨区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合作机制。

此答复函已经局主要领导审签。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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