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315207D/2025-0005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城市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0 |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熊智海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治理非法倾倒野渣的建议》(第1063号)已收悉。经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更新、轨道交通等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加之重庆市大山大水的独特空间结构,建筑垃圾年均处理达8000余万方,已成为我市单一品种排放总量最大、最集中的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管理过程中凸现的法规滞后、处理设施短板和违规倾倒等问题逐渐成为城市治理的难点和堵点。2024年以来,我局以问题为导向,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快补齐设施及政策短板,逐步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筑垃圾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一)完善体系建设。一是建立规划体系。督促指导区县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构建中心城区和区县的“1+41”规划体系。会同市规资局在中心城区规划一批盾构渣消纳处置场,保障重点项目出渣工作。二是健全政策制度。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城市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责任的通知》等政策文件30余个,从制度上堵塞管理漏洞,压紧压实建筑垃圾产生、处置等各环节管理责任。三是完善协同联动机制。会同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印发《加强全市建筑垃圾台账建设的通知》,指导区县健全完善建筑垃圾产生、处置台账制度。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定期研究问题、解决卡点、动态调整,完善企业服务机制,做好出渣供需对接。
(二)规范设施管理。一是规范建筑垃圾处置企业资质核准,指导各区县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二是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监管,全面梳理建筑垃圾处置设施情况,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停止设施运行并组织开展关停、封场工作。三是加快推进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投用建筑垃圾处置设施180座,较上年度新增工程回填场57座,新增资源化利用设施21座,新增资源化处置能力385万吨/每年,增长率38.7%。全年统筹服务保障市级重大项目出渣1499.34万立方米。
(三)强化监管执法。一是开发“工程渣土治理利用”管理平台,实行线上核准审批办理,全链条数字监管,2024年已全面贯通41个区县,中心城区148个出渣工地接入应用、53个消纳场实现“电子渣票”实战实效,违规倾倒问题明显改善。二是开展建筑垃圾问题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督促整改。2024年现场交办41个区县234个问题并全部督促完成整改。三是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用惩戒机制,加大联合监管和曝光力度,坚决遏制违规行为。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约谈施工单位1860次、运输企业851次,查处建筑垃圾违法案件3947件,罚款1418万元,建筑垃圾新增违法案件呈逐月下降趋势。
二、下步打算
(一)推动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扎实开展《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推动《条例》早日出台。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形成“1+N”的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早日迈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推动设施建设运营更加规范。规范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指导各区县落实《建筑垃圾处理场设置规范》,促进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符合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做好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使用,力争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三)推动全链条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着眼建筑垃圾前端减量、中端运输、末端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依法办理《重庆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推行建筑垃圾方案审核和备案制度,强化源头减量和挖填方平衡,迭代升级“工程渣土治理利用”平台,开发“装修垃圾一键收运”等应用场景,全面规范建筑垃圾收运处置。
(四)推动执法监管持续深化。完善常态化监管执法机制,加大联合监管和曝光力度,严格违法行为查处,强化跟踪督查问效,开展建筑垃圾突出问题线索有奖征集活动,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肖庆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