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315207D/2024-0027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城市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3 |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128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永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市公园运营市场化改革盘活公园闲置资产的建议》(第1128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需要政府主导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和重庆市制定了明确的政策法规予以保障。《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规定:城市绿化建设资金是城市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方针。《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明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城市园林绿化的经费投入。在市、区县(自治县)各级政府的大力主导下,我市城市公园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各类城市公园(含小游园)已超2000个。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发布《中国主要城市公园周边活力评估报告》,重庆作为超大城市之一,城市公园周边活力值连续两年(2022、2023)排名第一。
二、我市历来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园的建设和运营
我市历来支持和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城市公园的建设和运营工作,支持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创新投融资模式,采用市场化方式筹集公园建设资金,在确保城市公园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参与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的各个环节,实现全民“共建共享共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36号):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领域,提倡公园配套服务项目品牌化连锁经营、整体打包专业化经营模式。《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国内外投资者可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公园的建设,进行经营和管理。鼓励以捐赠、资助等形式参与公园建设。南岸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等区,均有民营企业建设并运营城市公园项目。比如,南岸区大鱼海棠江滩公园项目,引入重庆渝地远见公司联合打造商业、建设停车场、开发“公园集市”引流、打造“复合型业态+全时段业态”模式等方式,持续注入经营性资源,不断提升公园资产使用效率。
三、我市城市公园资产得到有效利用
市、区县(自治县)城市公园管理部门和机构主动作为,城市公园资产得到有效利用。2023年,全市城市公园可出租资产出租率超83%,城市成熟区域城市公园资产基本实现了应租尽租。
今年以来,全市紧紧围绕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要求,努力推进城市公园国有资产盘活。截至7月底,盘活公园类国有资产12.9亿元,回收资金1.55亿元。盘活资产方面,从单位性质看,行政事业单位0.15亿元、国有企业12.75亿元。从资产分类看,房屋资产5.14亿元、公共基础设施0.08亿元、债权0.01亿元、自有土地5.56亿元、其他2.2亿元。从盘活方式看,调剂使用0.07亿元,完善经营5.88亿元,转让变现6.95亿元。回收资金方面,从单位性质看,行政事业单位0.01亿元、国有企业1.54亿元。从资产分类看,房屋资产0.05亿元、公共基础设施0.08亿元、债权0.01亿元、自有土地0.41亿元、其他1亿元。从盘活方式看,完善经营0.05亿元,转让变现1.5亿元。
四、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园领域需严格遵循法规政策
城市公园是城市唯一有生命力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主要载体,是体现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城市公园作为公共服务产品,是供群众公平享受的绿色福利,还承载着传承文化、科普教育、休闲游憩、防灾避险等重要功能,必须保证公益发展方向。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强调,城市园林绿化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不能将城市公园绿地片面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内容,违背其公益性质进行经营性开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3〕73号)指出:公园是公共资源,要确保公园姓“公”,严禁任何与公园公益性及服务游人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禁止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资产转由企业经营;严禁违规增添游乐康体设施设备以及将公园内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五、我市城市公园建设管理成果
(一)大力推进口袋公园建设。配置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场地,落实适老化活动空间建设要求,2022、2023年两年,全市建成口袋公园近200个,面积约65万平方米。
(二)开展现状公园更新提质。2020年以来,全市完成254个城市公园更新提质项目,通过人文特色融入、基础设施完善、智慧管理提升等工作,提升公园景观效果和基础设施新功能。
(三)推动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印发《重庆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分两批公布78个城市公园136处向公众开放共享,面积280公顷,其中草坪面积255公顷,新增公厕、座椅、垃圾收集点、直饮水等各类服务设施。如九龙坡区在彩云湖公园等3个公园开放约2万平方米的共享空间,供市民游客搭设帐篷、运动健身、放风筝、野餐(冷餐)等亲近自然活动。
(四)开展“公园+”系列活动。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体育局印发“国球进公园”工作通知,在20个城市公园增设乒乓球台130个,新增230件(套)其他健身活动设施,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健身活动需求。
(五)保证民生福利。城市公园作为公益事业,是供群众公平享受的绿色福利,有效提升了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22年,全市城市公园全年接纳游客超7100万人次,文化活动及展览展出超830次。2023年重庆动物园和南山植物园全年为符合条件的人群免票200万人次,办理癌症病人关爱卡2468张。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城市公园存量资产,着力破解城市公园建设维护投融资难题。
一是支持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RITs)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基础设施RERITs试点,加强民间投资(RERITs)项目策划储备,加强项目申报、发行、运行等全过程服务。
二是规范实施政府与社会合作新机制。支持符合条件且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项目,通过创新运营模式、引入先进技术、提升运营效率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
三是支持探索促进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城市公园等国有资产,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等进一步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
四是支持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推动城市公园的闲置低效资产改造与转型,依法依规合理调整规划用途和开发强度,开发用于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新功能。
此复函已经我局李春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