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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4-001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5-29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5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05-29

张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餐厨废油回收监管的建议》(第0536号)收悉。经与市商务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监管关系到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食品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我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结合食品安全治理和餐厨垃圾管理,开展了废弃食用油脂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废弃食用油脂管理依然存在着收运不规范等问题,您深入细致地分析了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了3条建议,对推进废弃食用油脂监管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基本情况

根据生活垃圾相关法规和标准,餐厨垃圾包含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弃料和废弃食用油脂。整体来看,我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位居全国前列,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在重庆召开全国餐厨垃圾处置现场观摩会;2021年,生态环境部将“中心城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收录在“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从2019年至今,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对各城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中(包括厨余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核心指标),我市已连续4年位居西部第一。

二、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完善法规制度。2009年我市出台《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2022年我市颁布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均将废弃食用油脂确定为餐厨垃圾范畴,规定了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各环节责任主体的权利义务,界定了部门职能职责,为餐厨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按照您提的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已经研究制定《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对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收运、处理以及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将为今后进一步规范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建立收运体系。自《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把握节奏,全面覆盖”的原则,制定优化餐厨垃圾收运实施方案,推动收运企业与产生单位签订《重庆市餐厨垃圾收运协议书》,目前签订了收运协议书的单位已达8.1万余家,餐厨垃圾收运网络体系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同时,依托市环卫集团和各区县固废运输公司,具体承担餐厨垃圾收运,配备密闭式专业运输车辆423辆,利用餐饮企业休息时段定时定点上门收集餐厨垃圾,确保应收尽收。

(三)提升处置能力。制定印发《重庆市城乡环境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全面推进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按照协同化、区域化原则推动餐厨垃圾处置设施规划建设,全面提升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资源化利用能力。截至2023年底,全市已建成运营餐厨垃圾处置设施19座,处理能力达到0.44万吨/日,2023年全市累计处理利用餐厨垃圾122万余吨,其中资源化利用废弃食用油脂56000吨。

(四)做好工作统筹部署。结合您的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统筹部署,进一步理清工作方向,持续加强废弃食用油脂重点工作,进一步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全力守护群众“餐桌上的安全”。一是抓紧出台《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细化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运处置服务审批规定,建立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全过程管理制度,同时发挥行业协会政府助手和市场服务功能,在行业自律、企业自治和发布市场行情等方面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不断提高废弃食用油脂监督管理水平。二是指导区县建立健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体系和餐厨垃圾集中收运体系,结合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垃圾分类治理等工作,加快推进设施规划建设,促进废弃食用油脂高值化利用产业发展,探索“废弃食用油脂—工业原料—再生资源”闭环管理。三是加大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从事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服务的市场主体进行抽查,保持严管态势,确保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妥善处置。

此复函已经我局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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