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315207D/2024-0014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城市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0 |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928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林委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尤其是对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高度关注。您提出的《关于依托数字化改革渣土管理增加财政收入,分类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第092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快平台建设,推进数字化建设
积极申报“政务·工程渣土治理利用”一件事,并完成应用平台的初步开发,并在高新区完成全覆盖使用试点,通过数字化改革手段测能够打通工程渣土供需信息壁垒,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提高资源化利用率,保障工程渣土处置能力。同时,推动出台《主城区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重庆市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标准》《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积极推进新型智能渣土车的使用。通过“工程渣土治理利用”应用和新型智能渣土车,可以实现在智能管理平台上及时获取渣土消纳数据,基本实现新型智能渣土车“智管”;老式渣土车采取视频管理和电子围栏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进一步加强渣土车行政许可后的运行监管,积极探索实现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数字化监管。
二、加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源头减量
结合《重庆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城市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主城区自然山水保护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土石方大挖大填的通知》,市城乡建委下发了《建筑垃圾资源化指导意见》,在市级重点项目中通过政企协作,建设自建渣场和资源化利用场,引进建筑渣土设施设备,有效利用工程垃圾,达到工程项目能用尽用,减少了源头排放;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沙石土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的指导意见》,并在竖向设计上下功夫,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高标高,有效缓解工程渣土消纳难的问题,减少了工程渣土源头排放量。
三、积极探索多元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结合实际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在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中,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就地就近利用建筑垃圾。中心城区各区结合实际根据自身条件,采取自建、联建的方式,配套建设装修垃圾分选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等资源化利用设施。同时,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和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促进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
四、加强市级统筹协调,规范建筑垃圾跨区消纳处置
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在巴南区建成了5个渣土消纳场,渝北区建成了4个渣土消纳场,目前巴南区有3个、渝北区有2个在正常运行,其他中心城区也设置和指定了相应的渣土消纳场供市级重点工程使用。辖区行政管理部门在落实监管职责的同时,指导建设单位实现自行消纳渣土,相关区县政府建设的消纳场对消纳场收益纳入地方政府收益。
此复函已经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