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315207D/2024-0014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城市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0 |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899号提案答复的函
周书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轨道交通高架站点行人过街安全隐患的提案》(第0899号)收悉。经与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行人过街问题管理职责基本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解决轨道交通高架站点行人过街安全隐患的建议,如何保障行人过街安全便捷涉及部门较多,需要各部门积极配合,综合施策。因此,我局对相关部门管理职能职责进行了梳理。市城市管理局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维护管养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行护栏、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行横道线、交通信号灯、道路中央隔离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城市人行过街设施的建设;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的运营管理。
二、近年来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
(一)规范人行护栏设置和维护。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人行道完善提升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按照《关于开展主城区人行道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渝城综管〔2020〕6号)、《重庆市城市道路人行道附属设施空间设置管理规定》(渝城管局发〔2022〕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人行护栏和中央隔离栏设置的通知》(渝城管局〔2023〕10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重庆市城市道路品质提升技术指南》《重庆市城市道路全要素设计导则》等技术规范,对护栏的尺寸、材质、样式、颜色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同时督促管护单位加强对护栏的定期清洁和维护管理。
(二)开展照明暗盲区整治。针对当前城市照明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市民群众的期盼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点亮渝灯 消除暗盲”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渝城管局〔2024〕26号),开展城市道路照明暗盲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道路照明配套不完善、照明质量不达标、部分人口密集区域照明监管薄弱、市政道路施工区域临时照明设置不规范、熄灯修复不及时、启闭控制不精确等问题,确保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内有路必有灯、有灯必照亮,城市照明设施装灯率达100%,设施完好率、亮灯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三)开展轨道站点步行便捷性提升。针对轨道站点存在的步行可达性差、绕行过远、市民到达轨道站不方便等问题。市住房城乡建委按照《中心城区轨道站步行便捷性提升规划》推进市级重点民生实事“中心城区轨道站点步行便捷性提升”,采用‘一个站点一套方案’的方式开展优化提升,2023年实施完成60个轨道站点步行便捷性提升项目,切实解决群众出行急难愁盼问题。
(四)开展保留轨道站点全天过街功能论证。针对您提出的保留轨道站点全天过街功能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委会同轨道运营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目前我市轨道交通已建成的高架车站分为站厅层和站台层两层,车站设在道路中间,站厅层设计面积较小,且设置有售票亭、自动售票机、闸机、电扶梯、消防等重要的运营设施设备及房间。同时,轨道交通站点停运后,将安排车站范围内的施工作业,若将站厅开放作为行人过街通道,将存在夜间无关人员进入轨行区及设备区,与施工作业交叉的安全风险,无法保障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从而影响车站的正常运营。因此我市高架车站暂不具备夜间停运后行人过街通行条件。
三、后续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减少行人过街安全隐患,市城市管理局将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城市道路人行护栏、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行人的正常安全通行;同时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针对市民诉求,开展增设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设施的可行性论证及建设实施工作,提高行人过街的便利性;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合理增设人行横道线、交通信号灯、道路中央隔离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行人违法过街行为的劝导,共同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行人过街通道。
此复函已经我局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