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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4-001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36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05-20

范艳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第0367号)收悉。您指出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行车安全、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对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真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合力

2022年12月,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2〕14号),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源头安全水平的相关规定要求,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CCC认证要求生产等行为,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市公安局牵头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安全,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改装企业、门店打击力度,多渠道、广覆盖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督促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配合,推动建设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二、聚焦源头监管,提升产品质量

市经济信息委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661-2018)要求,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源头安全水平。2023年11月3日,市经济信息委召集市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会,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加大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行为。一是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纳入每年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和年度抽查计划,加大监督抽查力度。2023年在生产销售环节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用电池等产品监督抽查8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12.04%,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二是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的强制性认证获证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新增、暂停、注销、 撤销及到期的证书做到动态监管、全覆盖核查。在流通领域,重点抽查产品结构、关键零部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要求,严厉查处未经认证出厂销售的机动车产品。在生产销售环节,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认证产品一致性核查50批次,发现问题25起,发现的认证违法行为均已依法处理。三是严格执法办案。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立案查处38件,罚没34.7万元。

三、坚持多措并举,维护出行安全

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广泛宣传引导,密切部门协同,强化违法整治,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特别是共享单车管理。

(一)严格实行登记管理。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和《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渝公规〔2019〕5号)相关规定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严禁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把好电动自行车准入关。

(二)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双微一抖一快”平台、设置警示弹窗、在APP上设置提示信息、向用户推送短信提醒、联合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特别是共享单车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督促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禁止在机动车道内、禁停路段内随意停放车辆,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三)密切部门协同共治。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配备充足的清运力量、常态化巡逻清运,及时发现并清理乱停乱放、饱和、损毁的共享电单车。同时加强重点路段区域视频和实地巡查,发现乱停乱放车辆的,立即通知相关企业快速清理。

(四)强化交通违法整治。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部分区县城市道路共享单车在车行道上乱停乱放问题,开展专项调度整治,督促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考核。

四、合理施划车位,规范停车秩序

市城市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共享电单车在人行道上擅设点位、不规范停放等影响城市容貌的行为开展规范整治,因地制宜地制定车辆投放政策,限定车辆投放规模,目前,中心城区共享电单车投放总量从高峰时期的10余万辆减量到5万余辆。

(一)施划车位。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街道、共享电单车企业在不影响安全、不占用无障碍通道、不阻碍行人通行、不破坏园林绿化、不遮挡景观的前提下,按照《重庆市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试行)》(CG060-2021)有关标准,在人行道上施划停车位或者停车框线,对其停车点位、停放数量进行梳理和规范。

(二)检查考核。市城市管理局将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情况纳入《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方案》“业务工作督察督办事项”考核板块,对中心城区各区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情况每月进行2-3次实地检查,检查情况作为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将实地检查情况通报各区管理部门,督促及时整改。同时,指导有关区县制定出台规范共享电单车停放管理考核办法,细化企业投放总量、停车位总量、停放标准、运维要求、车身卫生等考核内容,要求切实开展日常巡查、督促考核、监管执法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 

(三)约谈企业。市、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约谈制度,结合实地检查和考核情况,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约谈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督促运营企业增加街面管理人员,提升不规范停放车辆的处理时效,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督促运营企业履行企业主体职责,制定整改方案,从提示牌设置、电子围栏技术、信用惩戒力度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推动共享单车运营和停放秩序治理工作。 

五、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管理能力

针对共享电单车“乱投放”、“乱设点”、“乱骑行”、“乱停车”、“乱接电”、“乱涂贴”等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客观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城市管理局指导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建成上线“政务·共享电单车监管一件事”,取得阶段性实战成效,目前处于全市推广应用阶段。该应用采用卫星定位、电子围栏、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依托全市一体化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纵向打通市、区县和街镇三级,横向打通政府部门和运营企业,重塑共享电单车全周期管理流程,构建多元多跨共享共治模式。实现数据共享共用、投放总量实时监控、运营状态实时掌握、停车秩序及时规范、违规行为协同处置等功能,有效提升共享电单车监管跨业务、跨领域、跨区域指挥和协同能力,让共享电单车投放更有序、站点更合理、停车更规范、骑行更文明。

此复函已经我局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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