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0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邓明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加强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第0802号)收悉。经与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共享电单车治理的基本情况
诚如您在建议中所述,目前,共享电单车虽然在助力绿色、低碳、便捷出行,发挥交通接驳功能方面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擅自设置停放点位、乱停放、车身不洁等影响城市形象问题,以及不佩戴头盔、逆行、闯红灯、超载骑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甚至擅自将电单车骑行至城市快速路、高架桥、机场路,由此引发多起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骑行人员死伤。
目前我市尚未明确共享电单车主管部门。为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维护规范有序的城市容貌秩序,自2021年起,市城市管理局聚焦核心职能和主责主业,对中心城区共享电单车在人行道上擅设点位、不规范停放等影响城市容貌秩序的行为开展整治。目前,中心城区共享电单车治理实现投放总量从高峰时期的10余万辆减量到6万辆,规范停放秩序整体较好。主要做法是:
(一)纳入考核。将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情况纳入《2024年度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方案》,每月考核一次。同时,研究制定《中心城区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对考核工作进行细化。每月由市城市管理局会同第三方机构,对中心城区共享电单车规范停放、车位施划、车身整洁等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月度考核扣分依据。同时,将实地检查情况通报给有关区和运营企业,督促及时整改落实。
(二)施划车位。市城市管理局指导各区城市管理局会同街道、共享电单车企业,在不影响城市运行安全、不占用无障碍设施、不阻碍行人通行、不破坏园林绿化、不遮挡景观的前提下,按照《重庆市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试行)》(CG060-2021)的规定,在人行道上施划部分停车位或者停车框线,对其停车点位、停放数量进行台账管理和规范管理。
(三)定期约谈。结合实地检查情况和月考核结果,定期约
谈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督促运营企业增加街面管理人员,提升针对不规范停放行为的处理时效,加强内部管理,改进服务水平;同时,指导企业通过运用全球定位、电子围栏、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等技术手段提高共享电单车管理精细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目前正在推进的有关工作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对于我们进一步提升共享电单车管理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用好考核指挥棒。继续对中心城区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月度考核,通过考核手段督促指导各区城市管理局和各运营企业加强共享电单车在人行道乱设点位、乱停放、车身不洁等问题的综合治理。
(二)继续规范停车点位。督促各区加大《重庆市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试行)》(CG060-2021)宣贯实施力度,继续按照“一车一位”加强车位施划,凡未在施划的停车位、停车框停放的共享电单车一律视为不规范停放。
(三)继续加强对共享电单车企业的行政指导。继续加强与美团单车、青桔单车、哈啰单车、小蜜单车、小遛单车等投放量较大的运营企业的沟通对接,定期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约谈会、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行政指导工作规则,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及时指出企业在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提高共享电单车企业自律自治能力,共同维护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四)继续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市公安局将从以下方面着手,继续强化共享电单车交通安全管理。一是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和《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渝公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严禁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把好电动自行车准入关。二是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双微一抖一快”平台、设置警示弹窗、在APP上设置提示信息、向用户推送短信提醒、联合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特别是共享电单车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督促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禁止在机动车道内、禁停路段内随意停放车辆,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三是强化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部分区县城市道路共享电单车在车行道上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市公安局将指导属地公安交管部门优化勤务安排,加大重点路段巡查力度,发现在车行道违法停放的共享电单车依法及时拖移,对问题突出的区县开展调度整治,督促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考核。
(五)继续用好数字化监管手段。市城市管理局指导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建成上线“共享电单车监管一件事”,该应用纵向串联市、区县和街镇三级,横向贯通政府部门和运营企业,实现数据动态实时共享、投放总量实时监控、运营状态实时掌握、停车秩序及时规范、违规行为协同处置等功能,有效提升共享电单车监管跨业务、跨领域、跨区域指挥和协同能力,让共享电单车投放更有序、站点更合理、停车更规范、骑行更文明。
此复函已经我局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