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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4-001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4-22

张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完善巫溪县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237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牵挂的“关键小事”,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市长任组长、21个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将垃圾分类纳入区县实绩考核和“885”工作机制高位推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区县、相关市级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城乡一体、有力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较好实效。目前,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如期实现全覆盖,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成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100%的行政村和98%以上的自然村,4797个行政村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占比60.4%。2019年至今,我市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考核中连续四年排名保持西部第一、全国超特大城市第五,为新时代美丽重庆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工作推进举措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完善巫溪县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的建议》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和对社会民生、地方发展的关注。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学习和消化吸收,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完善分类投放设施配置管理。

一是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出台《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配置及管理导则》等文件标准,进一步明确垃圾分类桶的设置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管理水平。二是规范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照明、排水、遮雨等服务功能,全市完成4.2万个投放设施升级改造,占比85%。目前,农村地区已设置分类投放点12.55万个,建设乡镇级再生资源回收站2707个、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6490个。三是加强管理责任落实。印发《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等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按要求逐步推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模式,保持分类收集容器齐全、完好、整洁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引导、监督居民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街道、乡镇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对辖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提升分类收运管理水平。

一是提升分类收运实效。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政府直接采购等方式,全市配备分类运输车辆5800余辆,分类达标的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分类运输。推广使用垃圾分类智慧收运系统,现已覆盖超2.1万个小区(商户),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二是加强分类转运能力建设。中心城区已经建成界石、走马、夏家坝3座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分类转运能力达1.3万吨/日,通过磁选、风选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分类准确率。城乡统筹一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建成投用乡镇垃圾中转站607座,配备农村生活垃圾运输车辆2959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不断完善。三是开展规范运输系列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规范运输”专项行动,加大对生活垃圾清运非正规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2023年以来检查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71个、运输车辆35台,发现问题18个,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立案调查5件。在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纠错和督导专项行动,收到问题监督举报线索12万余条,督导点位1545个,整改问题2820个。

(三)加快分类处置能力建设。

一是优化处置设施规划布局。编制出台《重庆市城乡环境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加快补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等,不断优化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毗邻地区开展设施联建,进一步优化设施布局。二是加快推进处置能力建设。全市已建成投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77座,其中焚烧处理设施21座、处理能力2.1万吨/日(含水泥窑协同处置),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9座、处理能力5400吨/日,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中心城区保持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三是加强分类处理工艺研发。印发《区县厨余垃圾处理系统建设方案》,指导区县因地制宜选择与本地区人口规模和财政支出相适宜的处理技术路线,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优先采用生化处理、堆肥等方式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农村厨余垃圾处理设施2.3万个,进一步减少区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支出。

(四)强化项目资金保障。

一是加强资金保障。2021—2023年,国家发改委下达我市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9.6亿元,其中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项目达1.5亿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各区县人民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配套相应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近三年,市财政每年下达1亿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补助区县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相关工作。其中,2022、2023年分别向巫溪县下达市级补助资金约418、430万元,全部用于乡镇垃圾中转站新建改造、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建设以及农村垃圾分类设施采购、垃圾分类行政村建设等工作,2024年下达市级补助资金482万元,补助力度逐年递增。二是支持项目建设。按权限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项目审批,持续加强对包括巫溪在内的各区县指导配合,合理策划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项目积极申报我市绿色项目,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推送金融机构对接融资需求。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纳入市级重点项目,督促指导相关区县加快建成投用。2023年建成投用奉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增焚烧处理能力750吨/日,统筹处置奉节、巫溪两地生活垃圾,有效解决巫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去向。

(五)加强管理模式机制创新。

市级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的方式,在不直接投入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情况下实现了中心城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快速推进和良好运行。今后拟继续推广这种模式,鼓励指导区县将垃圾运输、焚烧发电、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项目的特许经营权通过招投标方式授予企业,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推动“建、管、运”有效衔接,财政有偿购买服务,减少当期建设财政投入压力。同时,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或村企业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倡导居民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引导村民和村集体出资出力承担一定的日常垃圾保洁义务。荣昌区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农村环境卫生,在降低政府购买环卫服务成本的同时,充分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还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提升了村基层党组织统筹发展能力,营造了农村环境卫生共建、共管、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成为农村环境卫生“小切口”服务乡村振兴“大民生”典型工作案例,为其他区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在全市开展学习推广。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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