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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1-00618 [ 发文字号 ] 渝城管局议函〔2021〕138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4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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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文件



  


渝城管局议函2021138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47

提案的复函

陈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长江重庆段河道漂浮物的建议》(第0147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水利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复如下:

一、关于水域清漂工作情况

水域清漂事关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三峡工程正常运行。2003年三峡工程二期蓄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健全水域清漂政策法规和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设施设备,切实强化水域清漂保洁工作。2020年,全市累计清理漂浮垃圾 19.3万吨、消落区垃圾4.5 万吨,确保了长江干支流“江清岸洁”。一是完善政策。出台《三峡库区重庆段清漂保洁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嘉陵江、乌江流域重庆段清漂保洁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三峡水库175米试验蓄水期间清漂保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工作要求,建立清漂保洁长效机制。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全市配备清漂船舶234艘、水域垃圾车65台,配建清漂码头12个。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开展清漂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专业技能培训,统一清漂船只标识,提高清漂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清漂安全。

二、关于资金保障情况

资金投入是水域清漂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国家和我市一直高度重视水域清漂水域清漂的资金保障工作,国家和我市每年投入三峡库区重庆段清漂经费8300万元,其中:三峡集团公司每年安排1300万元,市级财政每年从三峡电站税收分成中安排4000万元,市水利局每年从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中安排3000万元。按照2012年市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纪要和2014年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 2012年以来市水利局已累计在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中安排用于清漂保洁作业经费2.8亿元。

三、关于水域垃圾资源化应用情况

目前,我市水域垃圾清捞上岸后,结合近年来推进建设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就近转运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站,分类转运后进行集中处理。一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重庆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渝发改资环〔20202007,加快推进“一区两群”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建设,为水域清漂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奠定基础。目前,全市共建成投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0座、水泥窑协同处置1座。尤其是“十三五”期间,我市建成投用开州、永川、石柱、酉阳、涪陵—长寿、主城第三和第四厂等7座焚烧厂,启动建设铜梁、秀山、武隆、合川、綦江、黔江等6座焚烧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目标。中心城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分类后生活垃圾全焚烧,通过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及焚烧发电,进一步提高了我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二是按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关方案计划,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工作,引导再生资源企业参与前端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四、关于新能源清漂船相关情况

电动船舶具有绿色环保、零污染、安全以及使用成本低等优点,逐步推广以锂电池为主的新能源电动清漂船的建议很有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电动船舶的推广工作,据了解目前电动船舶在电池类型选择上,和铅酸电池相比锂电池在安全性、能量密度、循环性能等方面优势明显,但需要携带较多数量电池,对电池放电倍率、循环性、经济性等方面要求较高。目前电动船舶应用还面临较多技术验证、产品价格较高等问题。我市暂时还没有电动船舶生产企业,重庆中江船业有限公司等较大船舶建造企业正在开展电动船舶经济和技术论证。我局将结合水域清漂工作需要和电动船舶研究生产进展,积极推广电动船舶,为保护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作出应有努力。

此复函已经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1518日    

  

人:李莉

联系电话:6788601418008398016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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