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9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9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文绍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第0299号)收悉。经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2017年进入我市,2020年以来,由于疫情影响,个人交通需求激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市交通规划研究院统计的数据,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已达17万辆,日均使用量45万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为方便市民出行,在有效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方面发挥一定作用,同时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一是部分区域投放量超过承载能力,导致市政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资源被无序占用;二是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突出,影响了规范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三是用户违规骑行、载人载物等不文明骑行行为,加大了交通安全隐患;四是缺乏相应的行业规范管理措施,运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普遍存在。
共享单车停放乱象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加强和规范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已形成社会共识,市领导也明确有关部门加强规范管理。2020年9月3日,唐良智市长在调研寸滩邮轮母港项目规划建设工作时,要求高度重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乱放等问题对城市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针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乱放、挤占公共区域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工作;2020年12月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要求市交通局负责研究制定我市的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对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结合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第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的意见,我局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2020年12月31日印发了《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158号)(以下简称《停放秩序治理通知》),要求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结合人行道完善提升工作相关部署,按照“属地管理、企业主责、停放有序、车容整洁”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乱停乱放挤占道路设施、影响行人安全通行和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
您在建议中对共享单车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对策和建议,对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也为我们正在开展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我局持赞成态度,并将支持建议的落实、落地。
一、关于科学规划建设共享单车停泊港、点的建议。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明确:“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或者通过电子围栏等设定停车位,为自行车停放提供便利”。依据上述意见,我局在《停放秩序治理通知》中要求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对所管辖区域内共享单车停放情况进行实地摸排,梳理问题,掌握底数。按照既不影响道路设施安全、城市市容秩序,又方便市民出行原则,结合辖区实际,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合理设置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点位;对有条件的地段,还可以将共享单车停放点位与快递车辆等摩托车停放点位统筹规划、集中设置。截至目前,已在全市轨道出入口及公交站点附近、居民小区周边、商圈、广场等区域设置共享单车停车点共1.56万个。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停放管理,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我局已将《共享单车规范停放设置导则》制定工作纳入年度计划,目前已基本明确了调研方向、工作目标、编制大纲等内容,并将于近期全面启动导则起草编制相关工作。待导则出台后,将对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的停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关于落实企业运营责任的建议。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是规范停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规范停放工作。为此,我局在《停放秩序治理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通过督促运营企业加强运维力量、处置违停车辆和加强饱和区域车辆调度等措施落实主体责任,有效规范辖区车辆停放。《停放秩序治理通知》印发后,我局对部分共享单车企业开展访谈调研,详细了解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停放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要求各运营企业强化自律,优化运维体系,加强信息沟通,接受属地管理;同时督促指导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按《停放秩序治理通知》要求,在持续开展整治行动的同时,结合辖区实际,同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深入交流,熟悉运营情况,梳理管理症结,论证管理方法,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沙坪坝区城市管理部门联合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通过设立停车标识牌,统一电子围栏与划线区域,要求共享单车必须停放在电子围栏感应范围内,否则无法正常上锁结算,以此有效地约束使用者,培养定点还车的习惯;两江新区印发了《关于做好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推行专属运维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运维人数,提升调度频率,重点保障轨道车站出入口、公交站点、学校、医院门口以及其他市容市貌重点管控区域的车辆停放;重庆高新区出台了包括《重庆高新区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在内的6个配套管理办法,指导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探索基于数据驱动的智能决策系统,动态监测共享单车停放动向并及时干预;奉节县在全市率先推行共享单车企业挂牌运营,为共享单车停放治理提供了试点经验。4月12日,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处专门约谈个别共享单车营运企业负责人,就规范停放、控制总量等具体措施提出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三、关于加强市民宣传教育的建议。
共享停车停放规范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既涉及公安、交通、城市管理等多个部门,更需要企业和社会公众特别是共享单车骑行人的共同参与。我局高度重视市民宣传教育工作,在《停放秩序治理通知》中对强化舆论宣传,合理引导市民文明骑行、规范停放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共享单车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停放的宣传教育,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公益广告、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引导用户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营造政府、运营企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日前,多家媒体对我市开展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报道,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五项重点任务,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栏目推出大学城片区共享单车治理专题报道。多个区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联系媒体记者走上街头,实地感受共享单车停放乱象,深入报道整治工作开展现状。两江新区城市管理部门联合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开锁提醒等方式,对骑行人开展安全骑行、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宣传工作,协调街道社区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宣传教育500余人次。重庆高新区城市管理部门通过重庆日报、高新区微讯等平台开展宣传,联合属地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及各镇、街道,深入居民小区投放宣传海报29处,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关于强化市政监管措施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监管执法在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专项治理工作中发挥的末端管理作用:一是加强重点区域整治,对城市桥梁和隧道范围内的人行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通道、过街通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公共绿化带范围内和其他影响行人安全通行的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清理、重点整治。二是全面规范停放秩序,在重点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按照同侧同路段单排停放、车头朝向一致、车身干净整洁的标准进行规范;同时督促运营企业对残缺、破损、脏污的车辆进行维修、更换,确保车辆干净整洁。三是加强约谈与执法,对于乱停乱放问题突出的企业,对其开展约谈督促其整改;对于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经约谈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处置违停车辆的运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查处。
截至3月31日,全市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共开展专项治理1095次,在城市桥梁和隧道范围内的人行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通道等禁停区域集中清理共享单车约2.39万辆,在轨道车站出入口、公交站点、学校等市容市貌重点管控区域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约2.6万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不断做好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服务运维水平、全面规范停放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促进共享单车行业和谐、有序、健康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编制出台《共享单车规范停放设置导则》 |
2021年内 |
市城市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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