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87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087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市总工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心关爱环卫工人 切实加强其权益保障的建议》(第087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出台相关文件,切实提高环卫工人待遇
2011年,为切实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原市市政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的通知》(渝市政委〔2011〕18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一是环卫工人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130%,特殊岗位应高于此标准。二是用工单位要按《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及其他政策和规定,依法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为其按时足额地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环卫工人因公伤亡赔付和后续医疗费用不足部分,用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扶助。三是用工单位要为环卫工人配发相应的劳保用品,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解决。四是环卫管理部门和用工单位要通过为环卫工人申请公(廉)租房、建职工公寓、帮助租房等,帮助他们解决住宿上的实际困难,创造条件设置休息间。五是实行环卫工人入职体检和两年一次健康体检,所需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除上述措施外,经市政府领导同意,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环卫工人工资水平已按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执行。这是我市为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出台的特殊优惠政策,环卫工人待遇增长长效机制已初步建立。
2015年,为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要求,原市市政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又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通知》(渝市政委〔2015〕10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环卫一线作业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其增幅原则上不超过300元/人.月,节日加班工资、周末加班工资等工资收入发放工作。二是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以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严格执行一线环卫工人每年体检一次制度。三是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申请租住公租房,实行优先安排。四是加大媒体对环卫工人的宣传力度,在各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评选时,适度向环卫工人倾斜,突出人文关怀,提高环卫工人社会地位,强化社会各界对环卫工人劳动的价值认同。
《通知》出台后,原市市政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对各区县落实《通知》情况进行了调研,督促各区县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并对非公企业及编外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核实。通过近几年的努力,目前,我市只有环卫工人执行的最低工资高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引导相关单位和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切实落实环卫工人待遇。
二、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全作业法规制度
一是市卫健委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7〕15号)要求,依法对环卫行业的职业健康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督促环卫行业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进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做好劳动者个体防护等相关工作,加大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提升环卫行业用人单位和环卫工人职业健康保护意识。二是研究环卫工人职业损伤典型案例,普及环卫工人职业损伤防范知识,引导社会关注关心环卫工人职业损伤问题,提升环卫工人对职业损伤的防范意识。
下一步,市卫健委及我局等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环卫行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引导社会关注、关心环卫工人。
三、关爱环卫工人,加强爱心驿站建设服务
2013年,原市市政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关爱环卫工人系列行动的通知》(渝市政委〔2013〕165号),大力推进“环卫工人爱心驿站”建设,在公厕管理间、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和部分临街商业门店设置环卫工人爱心驿站,内设置饮水机、冰箱、微波炉、座椅等基本设施,为环卫工人提供工间休息、喝水热饭的场所。2014年,原市市政委又印发了《关于规范设立环卫爱心驿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环卫爱心驿站设置标准、标识和管理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2020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要求,结合劳动者港湾建设,进一步深化环卫工人爱心驿站建设管理工作,拟在有条件的社会单位办公或营业场所之内增设劳动者港湾,给环卫工人和其他劳动者一个温暖的家,让辛勤劳作的人得到尊重和关爱。目前,我局已起草了“劳动者港湾”方案和编制“劳动者港湾”标识初稿,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此函已经谢礼国局长审签。您对此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反馈我们。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13日
联 系 人:张 琳
联系电话:67886014 18008398057
邮政编码:401121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