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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1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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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文件



渝城管局议函〔2020183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01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市社科联:

《关于提高重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的对策建议》(提案第011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建成投运50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2.14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厂6座,设计处理能力1.05万吨/日,全市生活垃圾处理焚烧比例达到54.5%,已完成“十三五”规划指标任务。

主城区共建成投用5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1.07万吨/日,包括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中,主城区第一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北碚同兴,设计处理能力1200/日;主城区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巴南丰盛,设计处理能力2400/日;主城区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江津百果园,设计处理能力4500/日。2019年我市主城区共处理生活垃圾309.8万吨、焚烧处理比例超过90%,目前已经基本实现焚烧全覆盖,处理水平全国领先。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全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布局。

为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循环回收利用率,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精神及市政府关于重庆市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以焚烧为主”要求,2015年,市城市管理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编制完成并发布了《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5-2020年)》,该规划为重庆市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指导了重庆市垃圾焚烧厂的布局与建设。截至2019年底,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已成为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为我市创建山清水秀宜居城市提供了坚实保障。

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加快编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的通知》等要求,近期,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编制了《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2035)》,该规划是我市上一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的拓展和完善,并统筹考虑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发展战略,以先进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为支撑,努力建立区域联动、城乡统筹、布局合理、运营高效、技术领先,和谐共处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绿色保障。

(二)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

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5-2020年)》,我们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2017年建成涪陵—长寿、开州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2018年建成主城区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城区第四垃圾焚烧发电厂、永川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预计今年内建成;同时,铜梁、南川—綦江、秀山、武隆垃圾焚烧发电厂均已开展前期工作或开工建设。

(三)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厂监管。

一是完善标准。为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监管工作,我们参照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137-2019),结合自身实际,完成了《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质量监管标准》编制,积极推进《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我市垃圾焚烧厂运行;二是加强监测监管。市城市管理局专门设立市政环卫监测中心,每年2次(分上、下半年)对全市已运行的垃圾处理场运行质量进行监督性监测。市生态环境局督促生活垃圾焚烧厂及时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按照“装、树、联”要求,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三是强化监督和指导。结合监测结果,市城市管理局对全市垃圾场运行管理质量进行评价,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垃圾焚烧厂烟气专项检查,监督指导垃圾焚烧厂做好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认真落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会同规划部门对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统筹平衡,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环卫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做好规划落地保障,努力缓解“邻避”难题。

二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加快项目审批审核手续,申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市级重点层面进行协调,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继续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监管。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质量监管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相应绩效考核机制,从环境保护、生活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社会评价等方面促成企业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水平。

四是深化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2020年全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建成区50%的街道(镇)和全市3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进一步提升垃圾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五是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运营资金。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国家专项债等支持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构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参与机制,在垃圾处理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增强项目融资能力。用实、用好国家关于垃圾焚烧发电上网优惠政策,及时拨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费用。

本复函已经我局谢礼国局长审签。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反馈我们。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0512


联 系 人:彭道愔翰

联系电话:67886013

邮政编码:401121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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