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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4-0007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13

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部门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等7次,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城市管理执法培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一步夯实法治思想基础。二是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3年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10余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重庆市城市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召开2023年全市城市管理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统筹谋划推进年度目标任务。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市城市管理局《“非主干道占道经营摊区”让城市管理更有温度》获评第二批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一是完善落实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制度。2023年新增行政权力事项3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7项,取消行政权力事项3项。截至目前,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共有行政权力事项204项。二是持续简政放权。城市管理领域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平均缩减73.45%。统一全市办事指南、审核要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率达100%。新增“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市政设施的审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事项。配合市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一件事”业务流程优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生活垃圾处置费减免“免申即享”。三是提高要素保障能力。牵头推进水电气讯联合报装工作,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和水电气讯企业召开联席会议3次、专题会议10次,集中办公1次,会同市大数据发展局有序推进系统建设。制定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供水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渝城管局发〔2023〕8号),组织相关培训2次,在局门户网站集中发布“获得用水”相关政策文件,持续优化“获得用水”指标。配合有关市级部门,指导区县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水费用予以补贴,清理规范城镇供水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立法工作。扎实推进《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立法,已完成资料汇编、文本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相关工作。有序推进《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制定、修订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开展清理工作3次,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份、党内规范性文件2份,备案通过率100%。  

(四)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修订出台《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工作规则》、《中共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清单》等制度,《重庆市城市绿化规划(2022—2035年)》被列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落实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等程序规定,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实施细则》(渝城管局〔2023〕2号),目前已组建由5人组成的公职律师队伍,设立首席公职律师1名,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作并上线“城市管理便民生活地图”,公开中心城区公厕、公共直饮水点、劳动者港湾、社区体育公园等服务信息。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城市管理领域通用赋权事项8项,占全市53.3%;自选赋权事项19项,占全市22.6%。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国旗管理执法)》,调整裁量标准计算规则,制定印发执法工作指引3份。三是推进川渝地区执法合作。召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城市管理执法合作第5次工作推进会议,《中国建设报》头版以《唱好双城记下好一盘棋》为题进行报道。四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出台《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和城市管理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举办2023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示范培训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年专题培训班,指导各区县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培训、轮训,全市累计培训城市管理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六是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数字化建设。城市管理执法指挥调度智能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积极指导区县谋划开展数字化特色应用,九龙坡区“渣土车监管一件事”列入全市首批典型应用。

(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3年,全市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坚持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职责,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1.6万件,较好发挥了城市管理执法的服务保障作用。一是有力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环境治理。扎实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蓝天行动”春季、夏季、秋冬季监管执法,强化对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扎实推进城市安全运行监管执法。侵占、损害市政公用设施、废弃汽车监管执法等多项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持续加强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管执法。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完成29个重点监管对象执法检查全覆盖,对其他监管对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进一步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有序推进城市管理秩序监管执法。开展春节、两会、开学季等重要会议活动、重要节假日、重点时间节点城市管理秩序监管执法,全面推行“721”工作法,执法为民、服务发展,《人民日报》以《集市热起来消费旺起来》为题,对我市沿街外摆摊区打造、推广和规范管理进行深度报道。五是稳步推进城市违法建设治理。2023年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七)持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机制。一是加强信访工作。2023年共受理各类信访1989件,及时办理率100%。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参加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8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3年,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与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普法信息60余条。四是“城管进社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城市管理和执法人员通过长期派驻、开展共建活动等方式,构建共治共管共享的多元互动工作模式。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城管大讲堂”等方式组织全局系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内法规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组织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二)加强统筹协调。局党组书记、局长谢礼国同志担任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23年共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10余个,组织召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城管局发〔2023〕11号),并积极推进清单制度落地落实。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年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7份,均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充分研究论证。带头维护司法权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按要求出庭参加行政诉讼,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加强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2023年11月2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上专题汇报《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四)强化保障措施。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充分保障法治工作经费,支持法治工作处室、执法机构充分履职。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三、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城市管理法规标准与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迫切需要之间还存在差距。停车管理、建筑垃圾、户外广告管理、城市公共空间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亟需修订。二是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力度还需加大,用水报装工作需持续优化。三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加强。少数执法人员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偏差,未严格按照法律相关程序、裁量基准进行执法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四、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要求,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坚持不懈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形成常态化学习氛围。

(二)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制度体系。扎实做好《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夜景灯饰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管理“一网统管”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工作,确保按立法计划有序推进。

(三)严格落实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动态调整城市管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定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

(四)大力提升政府监管效能。迭代升级城市管理执法指挥调度智能平台。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领域社会信用体系。

(五)持续优化城市管理领域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认真做好迎接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改进供水接入质量。深化“全渝通办”,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边界清晰、行为规范的城市管理执法体系。积极配合做好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开展执法事项运行效能评估。常态化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执法监督。强化川渝两地、成渝两市城市管理执法合作。

(七)切实抓好服务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以及城市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宣传力度。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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