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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3-000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发布日期 ] 2023-03-09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3-09

2022年,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重庆市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城市管理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多形式开展学习。通过局党组会议、全系统工作会议、“城管大讲堂”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2022年全市城市管理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培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示范培训等方式加强学习,进一步夯牢思想基础。二是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制定印发市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全市城市管理执法机构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普法五年规划、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要点和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执法总队)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普法五年规划、2022年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要点,推动法治建设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三是扎实做好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印发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照中央反馈的29个问题逐项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能,持续优化城市管理领域营商环境。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召开2022年全市城市管理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二是依法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新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2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2项,目前城市管理领域(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共179项,公共服务事项共6项。三是扎实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推行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制定印发《重庆市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文件,建设完成市政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专区,并上线“渝快办”平台运行,该项目纳入国务院办公厅首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清单。四是牵头建设水电气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合报装“一站式”服务平台。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开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合报装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合报装工作实施方案》,与市级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市政公用企业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工作。该项目写入2023年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并在2022年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第259期作为“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典型案例刊载。五是做好世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准备工作。对世行优化营商环境概念书进行对照分析,分解落实相关工作任务。调整完成《供水接入指标三张清单》,起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优化营商环境供水接入服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六是全面优化行政许可办理工作。实现城市管理部门政务服务“全渝通办”,对城市管理领域“全渝通办”事项基本要素在全市范围进行统一,持续优化行政审批各项指标。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城市管理部门制度体系。一是健全城市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全年施行3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于12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于1月1日起施行。二是切实把好法制审核关。全年开展文件清理工作6次,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份、党内规范性文件2份,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9份,备案通过率100%。审查合同137份,提出修改意见建议524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推动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制定出台《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严格落实程序规定,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强化智库运用。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城市管理技术专家库、园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做好专家咨询论证评审、合法性审核,提高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三是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对城市生活垃圾、城市供水等公用事业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均通过门户网站、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了民意调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健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与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协作,联合就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违法建设当事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等重点工作出台相关制度文件。组织我市铜梁区、潼南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与四川省遂宁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示范活动,推动重庆、四川毗邻区县签订城市管理执法跨区域合作备忘录11份。积极对接市司法局,形成《城市管理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专题调研报告》,有序推进执法力量下沉。二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城市管理执法效能评价暂行办法》等10余件政策性文件,持续完善城市管理执法制度体系。其中,《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城市管理执法效能评价暂行办法》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报道、《中国建设报》半版全国推介。三是全面构建城市管理执法体系。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环境治理监管执法,组织实施2022年“蓝天行动”春季、夏季、秋冬季监管执法和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执法、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执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监管执法等一批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城市运行安全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巩固深化“生命通道”重点区域监管执法、建筑物外立面容貌监管执法、城市供水企业安全运行监管执法、中心城区地下停车场监管执法等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管执法,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全年共开展城市管理执法检查6.6万次,检查后责令整改3万次,引导3000多个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管理。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秩序监管执法,组织开展2022年元旦、全市两会、春节、春季开学、全国两会、五一国际劳动节、秋季开学、国庆、党的二十大期间等12次城市管理秩序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城市违法建设现代监管执法,出台相关制度5项,全市集中整治114条城市主干道两侧违法建筑和177个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完成2740处新增疑似违法建设图斑整治。

(六)坚持预防为主,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一是健全应急指挥体系。成立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和6个专项应急指挥部,构建“一总六专”协调联动应急抢险救援体系。二是开展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完成7136.63公里市政道路、1883座市政桥梁、388座供水厂站、8534.3公里供水管线等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全面排查辨识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点位66700余个。三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攻坚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8369余处。四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上下衔接、左右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五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推动城市管理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与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签订联保协议,落实救援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六是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建立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推行“两单两卡”,紧盯城市管理“十二防”重点,执行24小时巡查值守,启动防洪、防汛等应急响应26次,确保城市管理领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

(七)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有效提升城市管理领域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能力。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城市管理部门“3.19”主题服务宣传周、“马路办公、马路普法”、执法办案、“城管进社区”等时机,依托市城市管理局官网、市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等平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探索建立“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社区居委会、城管队员、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四方共同参与的协调议事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社区内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三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先后参与行政复议案2件、行政诉讼案6件。出庭应诉10次,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案件办结率100%。四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共受理各类信访595件,及时办理率100%。

(八)加强制度约束,持续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一是持续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全国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在全市各级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开展执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持续巩固深化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有序组织开展网上知识竞赛等7项主题实践活动,深化点验督导、执法巡察、执法督查、案卷评查等机制。编制印发3部城市管理执法案例选编,编制《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2部。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印发相关制度2份,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制作动画、图片等政策解读,推动解读形式多样化,丰富群众监督渠道。

(九)加强数字化建设,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城市管理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与“渝快办”平台深度融合,全程网办事项占比达到100%。参与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实现城市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录入。二是智慧赋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基本完成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体系架构、业务应用建设,基本建成市级城市管理执法指挥调度智能平台,35个区县基本建成智慧执法系统并投入使用,4个区县智慧执法系统接入市级平台。行政处罚电子支付、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智能化监管、违法行为智能识别、共享电单车智能化管理等广泛运用,城市管理智慧效能逐步提高。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担任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22年共组织召开15次党组会议、8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23个。组织召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二)狠抓法治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城管大讲堂”等方式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规划纲要、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等法规政策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精神,组织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撰写心得体会,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三)带头遵规守纪,严守法律底线。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程序。带头维护司法权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按要求出庭参加行政诉讼。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依法行政落地落实。选优配强法治队伍,充分保障法治工作经费,支持法治工作处室、执法机构充分履职。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立法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配套制度还需要不断修改完善。二是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水电气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合报装“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协作沟通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城市管理执法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对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性行政手段的运用还不够充分,大数据监管、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的探索还需要进一步深入,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五是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复制推广市政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并联办理改革经验。建设水电气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合报装“一站式”服务平台。研究制定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制定重点监管事项清单。

(二)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三)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服务能力水平。持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工作。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领域环境治理、城市运行安全、法治化营商环境、城市管理秩序、城市违法建设等监管执法体系。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科学合法动态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四)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落实城市管理“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持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城市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

(五)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城市管理领域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健全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完善“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丰富政务公开途径,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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