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咨询方式 023-68731999监督投诉方式 023-12319
救济渠道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