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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进一步深化供水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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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和过程

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2022年12月,世界银行发布第一版《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指南》,对“用水报装”指标提出评估要求。2023年6月,世界银行发布第二版《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指南》,对“用水报装”指标作出进一步明确。为做好迎接世行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等市级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供水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在《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一是学习借鉴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相关规定。二是会同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等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市水务集团、市水投集团等市政公用企业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专题协调会,研究专项工作。三是2023年8月上旬、8月下旬两次征求联合发文单位意见,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我们对征集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讨论,对合理性意见都进行消化吸纳,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全部采纳。

二、文件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等法规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管道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5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2〕8号)等政策文件。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5个部分:

(一)明确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原则,扎实推进重庆市城市供水接入改革工作,聚焦提高用户便利度、获得感、满意度目标,进一步压缩时限、优化环节、简化审批、协调联动、加强保障、落实责任,切实提升城市供水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我市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城市供水接入口径为DN200及以下的项目。

(三)明确工作目标。明确供水接入环节、供水接入时限、供水接入申报材料、供水接入费用等目标任务。

(四)明确办理流程。明确受理踏勘审核环节、接入通水环节的具体办理流程及审批内容。

(五)明确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强化信用监管、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深化供水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保障措施。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本方案适用范围明确为管径DN200及以下的供水接入项目(DN200以上的按基本建设程序推进)。全市近三年供水接入项目统计结果分析显示,管径DN200及以下的项目数量占比93%,因此本次供水接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范适用围明确为管径DN200及以下的供水接入项目。已取得土地权属的企业在申请建设工程临时用水时,且市政道路设施已完善情况下,可按正式用水规模进行供水接入申请。

(二)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办理流程由原7个环节优化为2个环节,办理时限由原15个工作日压减为8个工作日,办理材料由原5份资料精简为2份材料,跑动次数由原3次缩减为0次,以不断提升用水报装过程中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政策原文: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供水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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