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重庆市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商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一次性用品的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定期更新”。市城市管理局坚持目标导向,认真落实源头减量各项措施,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研究讨论,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借鉴《北京市餐饮服务、宾馆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上海市关于本市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3次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讨论,先后2次书面征求相关市级部门、1次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6条,采纳15条,部分采纳8条,未采纳3条,通过局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内容共九条,主要为规范或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第一条明确了目的意义,第二条界定了适用范围,第三条为名词解释,第四条明确了管理原则,第五条明确了部门职责,第六条明确了使用规范,第七条明确了协会职责,第八条为宣传推广有关内容,第九条明确了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