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相关内容,现将其中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为加强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重庆市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以及我市发展水平、生活习惯、生活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市城市管理局出台《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9号),明确制订《条例》配套政策要求和具体文件清单。结合我市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实际情况,起草了本《制度》。
二、起草过程
《制度》起草过程中,学习借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参照要求,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环卫中心草拟了《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文件按要求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了社会单位、有关市级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送审稿)》共包含二十三条内容,主要为加强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推动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的目的意义、概念、适用范围、行业管理、基层管理等内容。
(二)第二章《管理责任人的确认》明确了单位责任主体、小区责任主体、公共场所的责任主体、无法确定主体情况等内容。
(三)第三章《管理责任人的职责》明确了主要职责、分类投放制度、分类收运制度、巡查制度、宣传机制、管理台账、公示制度等内容。
(四)第四章《管理责任人的监督管理》明确了辖区监督、物业监督、公共场所监督、从业培训、宣传执法等内容。
(五)第五章《附则》明确了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