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已经2021年8月25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出台背景
《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自2000年7月实施以来,在规范我市城市道路照明建设管理行为,提升路灯亮灯率,消除城市照明暗盲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加快建设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现代大都市,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和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入,《城市照明管理规定》《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先后颁布实施,城市管理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亟需通过地方立法对上位法规定进行细化,同时,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治理的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我市城市品质,需进一步对我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进行规范,将我市近年来在城市道路照明工作中探索创新的做法以及积累的工作经验用立法加以固化。因此,按照市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安排,市城市管理局对《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九条,结合现阶段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工作实际,重点对城市道路照明的体制机制、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基本原则和管理体制
一是明确了城市道路照明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协调美观的基本原则;二是进一步明晰了市、区两级城市道路照明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三是明确城市道路照明的财政保障制度,并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和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二)规范建设维护管理
一是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作出规定;二是明确多杆合一相关规定;三是对城市更新区域道路照明提出要求;四是明确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主体、要求和照明设施移交条件;五是明确城市道路照明与园林绿化的关系;六是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作出规定。
(三)强化节能环保
一是对建设城市道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建设提出要求;二是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低能耗环保产品,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水平;三是规定不得过度照明。
三、名词解释
《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明确了城市道路照明的定义。城市道路照明是指在本市城市(含建制镇)规划区的城市道路通过人工光以保障行人、车辆出行和户外活动安全为目的的功能照明。同时,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也进行了明确。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道路照明的照明器具以及配电、监控、节能等系统的设备和附属设施等。
四、重要意义
《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将为推进我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