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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5-001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5-05-20

渝城罚决字〔2025〕000025号

日期:2025-05-20
序号 32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春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9MA5UPD8F9C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 法定代表人 陈长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城罚决字〔2025〕0000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项“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未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下列占用、挖掘行为:(六)其他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行为。”
违法事实 重庆春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重庆市石井坡街道时光里社区公园旁实施未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道路设施上占用城市道路设施的违法行为,占用人行道130平方米。违反了《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项“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未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下列占用、挖掘行为:(六)其他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行为。”的规定
处罚依据 处罚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项“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未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下列占用、挖 掘行为:(六)其他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行为。”、《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违反本 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按照设施管理权限责令 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定处以罚款:(四)违反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六项、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 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重庆春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1.罚款人民币 4000.00 元
罚款金额 4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5/19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000MB1315207D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MB0564041Y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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