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77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海普运输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243MACPD69Y40 |
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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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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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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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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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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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陈有名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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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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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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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城罚决字〔2024〕007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
违法事实 |
2022年6月至2024年4月,重庆海普运输有限公司在实施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18标礼学路站项目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未经核准擅自承运建筑垃圾38.5 万立方米至如下地点:1、两江新区翠云片区 B区橫二路西段道路配套工程回填场 26 万立方米,其中干渣 15 万立方米,盾构渣晾晒后干渣 11 万立方米。2、两江新区翠云片区 B 区纵四路道路配套工程回填场 6 万立方米。3、铜梁区天蓝氧化钙有限责任公司 2 万立方米。4、渝北观音洞中交三公局项目种植土 0.8 万立方米。5、渝北万科森林公园项目种植土 0.6 万立方米。6、渝北北辰香鹿小区种植土 0.3 万立方米。7、渝北麓山村公园种植土 0.75 万立方米。8、北碚歇马街道天马村复耕项目 0.65 万立方米。9、渝北鲁能泰山项目0.4万立方米。10、渝北数据谷项目0.55万立方米。11、渝北健康中心项目 0.45 万立方米。 |
处罚依据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项;《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国旗管理执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分”序号86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重庆海普运输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 |
罚款金额 |
3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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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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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4-7-16 |
处罚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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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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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00000MB1315207D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00000MB0564041Y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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