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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4-0019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渝城罚决字〔2024〕0053号

日期:2024-07-12
序号 72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龙湖颐天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9MAABR8P5489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董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城罚决字〔2024〕00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八项“设置户外广告禁止有下列情形:(八)在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沿线采用布幅标语、彩旗、吊旗等形式设置商业广告”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4年03月15日11时00分,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执法人员张其、迭小峰发现当事人重庆龙湖颐天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北碚区蔡家同熙路沿线共设置48幅灯杆道旗商业广告及9块落地式道旗商业广告,广告内容为“龙湖颐天康养,星辰里”、“40万方 POD 生活大城”、“67683777”等。
处罚依据 依据《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六)设置户外广告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拆除,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 11000.00 元(大写:壹万壹仟元整)
罚款金额 110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7-4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000MB1315207D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MB0564041Y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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