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热点专题
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

渝城罚决字〔2023〕0169号

字体:
序号 155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MAABQ17710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潘华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城罚决字〔2023〕01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第八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 重庆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九龙坡区石美路人行道上设置落地式道旗广告11幅,落地式横架广告2块(两块落地式横架广告距离道路路沿石最远距离分别是6米和6.2米,最近距离分别是4.5米和4.7米)。
处罚依据 违反《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第八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1000.00元(大写:壹万壹仟元整)。
罚款金额 一万一千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27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000MB1315207D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MB0564041Y
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