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
[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4-001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重庆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6-0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参与环境卫生政策制度、发展规划、专业规划,环境卫生标准编制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清扫保洁管理、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3、承担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水域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5、承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6、承担指导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7、承担生活垃圾处置费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8、承担机动车辆清洗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9、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以及乡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10、承担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目前具体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管理监察科、环卫设施设备科、车辆和建筑物清洗管理科、生活垃圾处置管理科、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科(主城区水域垃圾处置管理所)、环境卫生科技科、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办公室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科、安全督查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93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68.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2334.85万元,主要是预算纳入年初预算下达增加2334.85万元,原因是增加了环卫重点项目的预算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93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768.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69.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5.27元, 节能环保支出预算4624.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717.59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7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2334.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7.6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287.1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68.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8.92万元,比2020年增加233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74万元,比2020年增加47.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057.18万元,比2020年增加2287.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环卫重点项目的预算调整。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长江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96.75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75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37.8万元,比上年减少4.19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同比减少和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57.1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目前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胡红  联系方式: 023-6790625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