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315207D/2021-0064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城市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1-08-31 |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市直管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3.负责市直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市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的管理;负责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主城区市级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5.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城市供水水质;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指导区县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热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指导区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7.牵头组织开展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区县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指导监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10.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1.组织编制市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县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3.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质量管理。
14.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15.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6.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的重大科技成果鉴定;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7.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18.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设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技术标准处、道桥管理处、供节水管理处(供热管理处)、照明灯饰管理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广告设置管理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管理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与城市义务植树办公室合署办公)、公园管理处、执法监督处、安全监督处、督查考核处、科技信息处。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重庆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重庆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事务中心、重庆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重庆市市政信息中心、重庆市市政环卫监测中心、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重庆市动物园管理处、重庆市南山植物园管理处、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重庆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重庆市风景园林文化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风景园林技工学校、重庆市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等。其中行政机关1个,直属事业单位17个(其中参公单位3个,全额拨款单位9个,差额拨款单位5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 年度收入总计141,990.39万元,支出总计141,990.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03.58万元、 下降12.19%,主要原因在于调整支出结构,压减部门支出,本年收支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合计减少18,443.8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增加1,323.82万元以及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2,583.58万元三因素叠加所致。
2.收入情况。2020 年度收入合计129,59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43.82万元,下降12.4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531.87万元,事业收入减少1,436.19万元,经营收入减少2,520.24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04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1,634.77万元,占78.42%;事业收入15,051.15万元,占11.61%;经营收入 6,702.18万元,占5.17%;其他收入 6,207.76万元,占4.7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1,749.3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645.2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 年度支出合计132,89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55.94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572.3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79.28万元,经营支出减少2,70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6,465.05万元,占27.44%;项目支出 89,896.61万元,占67.64%;经营支出 6,533.06万元,占4.92%。此外,结余分配 857.49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23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64.45万元,下降40.31%,主要原因是部门项目有序推进,实施进度良好,强化了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监管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528.2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341.52万元,下降11.77%。主要原因是排水职能从我局划出,污水处理费征收职能已移交市住建委,本年无污水处理代征手续费返还和主城区污泥处置购买服务政府性基金收支,以及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减了“三项”经费和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4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04.54万元,下降18.23%。主要原因是压减“三项”经费,减少一次性项目资金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44.67万元,增长14.0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第二批中心城区焚烧处理专项资金预算收入8,534.16万元,追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预算收入,追加受疫情影响的保运转专项经费预算收入,压减“三项”经费和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30.32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2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91.15万元,下降13.05%。主要原因是压减“三项”经费,减少一次性项目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12.87万元,增长17.25%。主要原因是一是追加了第二批中心城区焚烧处理专项资金支出8,534.16万元,各单位追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支出,二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减了“三项”经费和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 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4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72.32万元,下降62.09%,主要原因是部门加大项目实施力度,推动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监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7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3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年中按政策追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19.55万元,占4.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8.43万元,增长46.03%,主要原因是年中部门清算追加了死亡职工抚恤金、丧葬费及一次性退休补贴、离休补贴。
(3)卫生健康支出978.19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8万 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机构改革,人员分流造成卫生健康支出减少,局机关医疗保障支出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27,899.15万元,占29.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35.95万元,增长65.4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第二批中心城区焚烧处理专项资金预算支出8,534万元,长江干流委托清漂作业经费1,300万元,垃圾处置费代征手续费881.1万元,垃圾处理设施计量称重系统建设运行经费422.9万元,生活垃圾分类及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工作经费调减40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代征工作宣传服务经费调减等。
(5)城乡社区支出56,358.25万元,占60.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8.50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内环快速路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系统专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亿元,二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减了“三项”经费和项目资金,三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和中央专项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6)住房保障支出1,126.04万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50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人员增加,2019年人员经费清算造成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72.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4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49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机构改革,人员分流造成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4,82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3.61万元,增长21.48%,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引起办公经费的增加,防疫抗疫方面的支出和扶贫支出增加,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业务量增加造成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763.1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43.60万元。本年收入 10,99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72.67万元,增长50.1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主城区污泥处置购买服务政府性基金收入4140万元,追加内环快速路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系统专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亿元,增编了中央补助环卫集团库维资金预算收入130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增加540万元。本年支出 10,70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1.45万元,增长49.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内环快速路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系统专项支出,中央补助环卫集团库维专项支出,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专项支出,减少了主城区污泥处置购买服务支出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6.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8.96万元,下降73.51%,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未发生出国(境)费用,接待进一步减少,车辆报废等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68.39万元,下降79.3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的预算、支出管理、信息公开、厉行节约,进一步节约了开支,未购置车辆,还有就是受疫情影响,今年无因公出国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未发生出国(境)费用。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8.0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发生出国(境)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购置新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6.13万 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了新车,而2020年未发生购车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8.1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城市督查、马路办公、城市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8.19万元,下降63.4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厉行节约。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7.70万元,下降47.5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公车报废后运行维护成本进一步下降。
公务接待费8.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用于接待外地城市管理部门来渝调研、考察,其他省市单位来接冾相关业务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67万元,下降90.11%,主要原因是于我局今年进一步缩减公务接待,控制人均接待费开支,另外受新冠疫情影响,减少了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2万元,下降43.3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7辆;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964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 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9.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80万元,增长24.26%,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社保机构提前清算征收了原园林局职业年金,该笔支出由局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先行垫付,2019年单位能够使用的公用经费减少,导致2020年比2019年增加幅度较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防疫抗疫方面的支出和扶贫支出增加,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业务量增加造成活动支出增加。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10万元,下降28.65%,主要原因是因为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今年尽量采用视频及电视电话方式开会,大量减少了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7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21万元,下降37.45%,主要原因是因为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今年减少了培训的频次和规模,尽量采用线上培训,大量减少了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5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 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18辆、应急保障用车131辆、执法执 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2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供水采样、垃圾填埋采样、12319城市管理业务现场核查、供水应急监测、科研基地维护及苗木转运、护林防火、门票接送、学校招生就业培训工作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4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 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7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9.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727.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32.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16.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13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59%。主要用于采购沥青、碎石、双波形护栏、照明灯具等市政设施维护材料;园区绿化管护、《主城区坡地堡坎崖壁绿化美化实施规划》编制等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5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0项,涉及资金75358.7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效果较好,年初设定的预算绩效基本实现,资金使用率99%。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409-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财政归口处室 | 032-公用事业处 | 自评总分 (分) | 99.9 | |||||
部门联系人 | 罗鹏 | 联系电话 | 65868532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分) | 执行率得分 (分) | ||||
113,518.39 | 107,548.05 | 106,450.29 | 98.98 | 10 | 9.9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市政府对我局三定方案的规定,进一步创新丰富城市管理手段和路径,推动城市管理“全覆盖、全时段、全过程”,持续深化“大城三管”。不断巩固和拓展主城区园林绿化、市政实施、环境卫生、城市秩序集中整治成果。加强对区县指导监督力度,加快形成“面上有安排、各级有行动、点上有突破、整体有推进”的工作态势,持续推进“七大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完成。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力度,实现建成区内35%的街镇和全市1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3个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结合长期“山城”“江城”特点,开展城市内坡地绿化美化,继续开展增绿添园民生实事,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获得感。 | 按照市政府对我局三定方案的规定,进一步创新丰富城市管理手段和路径,推动城市管理“全覆盖、全时段、全过程”,持续深化“大城三管”。不断巩固和拓展主城区园林绿化、市政实施、环境卫生、城市秩序集中整治成果。加强对区县指导监督力度,加快形成“面上有安排、各级有行动、点上有突破、整体有推进”的工作态势,持续推进“七大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完成。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力度,实现建成区内35%的街镇和全市1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3个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结合长期“山城”“江城”特点,开展城市内坡地绿化美化,继续开展增绿添园民生实事,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获得感。 | (一)城市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政设施靓化提升等专项行动,城市环境更加整洁美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排名第一档,西部第一。 (二)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园林绿化和夜景灯饰“两张名片”进一步扮靓。完成坡坎崖绿化美化1352万平方米,全市新增绿地2912万平方米,“山城公园”体系逐步成型。“两江四岸”核心区照明灯饰效果进一提升,建成智慧照明集中控制中心,夜景灯饰服务夜间经济作用更加明显。 (三)群众获得感达到新水平。不断推进民生实事,建成人行道完善提升示范道340公里、公厕326座、“劳动者港湾”665座,城市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98%以上。市民对城市管理满意度94.24分,为历史新高。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值 | 调整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城市综合管理满意度 | % | ≥ | 90 | 90 | 94.24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国家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地 | 个 | ≥ | 3 | 3 | 5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城市坡地绿化面积 | 万平方米 | ≥ | 1315 | 1315 | 1352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市政设施完全率 | % | ≥ | 96 | 96 | 96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 | % | ≥ | 95 | 95 | 98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数字化城市管理问题处置结案率 | % | ≥ | 86 | 86 | 91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城管舆情系统处置市民回访满意度 | % | ≥ | 92 | 92 | 93.2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绿化完好率 | % | ≥ | 95 | 95 | 95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直属公园园区游客满意度 | % | ≥ | 95 | 95 | 95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说明 |
一级项目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垃圾处理、代返还手续费及清漂等 | 项目编码 | 1920B409【4783】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409-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财政处室 | 032-公用事业处 | 联系人 | 罗鹏 | 联系电话 | 65868532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24,561.1 | 28236.8 | 28113.41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任务,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3座垃圾焚烧厂日处理生活垃圾量不低于6800吨。组织我市长江干流区县开展辖区内干流漂浮物的清理、转运和处理工作,达到长江干流重庆段漂浮物不聚集、不碍航、无不良影响的效果。 |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任务,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3座垃圾焚烧厂日处理生活垃圾量不低于6800吨。组织我市长江干流区县开展辖区内干流漂浮物的清理、转运和处理工作,达到长江干流重庆段漂浮物不聚集、不碍航、无不良影响的效果。 |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任务,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3座垃圾焚烧厂日处理生活垃圾量8500吨。组织我市长江干流区县开展辖区内干流漂浮物的清理、转运和处理工作,达到长江干流重庆段漂浮物不聚集、不碍航、无不良影响的效果。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
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置量 | 万吨 | ≥ | 298.7 | 298.7 | 310 | 100 | 10 | 10 | 非核心指标 | |||||
任务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104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 | 99 | 99 | 100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航道漂浮物拥堵事故 | 次 | = | 0 | 0 | 0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社会满意度 | % | > | 85 | 85 | 90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日处理生活垃圾 | 吨 | ≥ | 6800 | 6800 | 8500 | 100 | 10 | 10 | 非核心指标 | |||||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率 | % | = | 0 | 0 | 0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一级项目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市对区县城市综合管理奖补资金 | 项目编码 | 1920B409【4742】 | 自评总分 | 87.4 | |||||
主管部门 | 409-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财政处室 | 032-公用事业处 | 联系人 | 罗鹏 | 联系电话 | 65868532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4,965.4 | 3,434.25 | 3,434.25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2020年城市日常管理工作1-12月份考评,每季度奖励1次,全年共4次,单季奖励资金为1350万元,全年共计5400万元;对2018、2019年完成的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进一步完善,做好竣工验收、结算办理及决算工作;全市8007个行政村,已有7921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实现有效治理,行政村有效治理比例到达90%以上。 | 完成2020年城市日常管理工作1-12月份考评;对2018、2019年完成的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进一步完善,做好竣工验收、结算办理及决算工作;全市8007个行政村,已有7921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实现有效治理,行政村有效治理比例到达90%以上。 | 完成2020年城市日常管理工作1-12月份考评;对2018、2019年完成的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进一步完善,做好竣工验收、结算办理及决算工作;全市8007个行政村,已有7264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实现有效治理,行政村有效治理比例到达90%以上。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涉农区县 | 个 | = | 38 | 38 | 38 | 100 | 5 | 5 | 非核心指标 | |
考评频次 | 次/月 | = | 1 | 1 | 1 | 100 | 10 | 10 | 非核心指标 | |
奖励次数 | 次/年 | = | 4 | 4 | 0 | 0 | 5 | 0 | 非核心指标 | |
绿地覆盖率 | % | ≥ | 65 | 65 | 65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 | % | ≥ | 93 | 93 | 99.7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涉农乡镇 | 个 | = | 808 | 808 | 808 | 100 | 5 | 5 | 非核心指标 | |
涉农行政村 | 个 | = | 7935 | 7935 | 7264 | 20 | 5 | 1 | 非核心指标 | |
增加城市公园绿地面积 | 万平方米 | ≥ | 200 | 200 | 95.31 | 50 | 10 | 5 | 非核心指标 | |
社会满意度 | % | > | 90 | 90 | 90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一级项目1项,涉及二级项目15项,资金6605万元。重点绩效评价报告见后附附件:2020年度市城管局市管园林常年运行维护专项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868529。
附件:
2020年度市城管局市管园林常年运行维护专项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向市民提供环境优美、景色宜人的休闲场所,并确保市级三个直管公园(植物园、动物园、园博园)等园林公益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2020年,市财政安排市城市管理局市管园林常年运行维护专项资金6605万元,主要用于市直管园林植物、园林设施、珍稀动物等日常维护养护管理,以及开展园林科研科普等项目支出。
二、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管园林常年运行维护专项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现场评价选取了4个单位、7个项目作为样本。
重点绩效评价得分为85.6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总体来看,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较好,为市民提供了环境优美、景色宜人的休闲场所,较好地实现了项目资金的政策目标。一是有效发挥了科普基地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民的科学素质和生态环境意识。全年开展科普活动73次,惠及人群439.62万人。二是增强了游客的获得感、幸福感。充分发挥市级公园的公益属性,全年接待游客401.48万人次,综合满意度95.86%。三是全面完成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任务。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动物园、植物园、园博园严格履行政府购买服务承接单位责任,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四是以生态效益为主,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南山植物园成功创建“重庆市级无废公园”,获评“全国文明单位”重庆市唯一景区。重庆动物园全年繁育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46种248只,同比增长21%、18%。园博园打造了巴渝园桃花、荟萃园樱花、江南园海棠、北方园月季等特色观花植物景观效果,“第三届花博会”等主题活动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三、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园博园管理机制缺乏竞争激励机制
园博园为市城管局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差额拨款,机构类别为公益二类。评价发现,园博园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体制,人员经费均由财政资金承担,以工资补差的形式专项下达。由于园博园现有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导致其缺乏有效的竞争和激励,无法激发单位创收积极性。
(二)园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各园区对游客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仅对游客人次进行了统计,未分析游客结构数据变动原因并从中提取有效的管理信息,不利于园区总体管理及服务水平的提升。二是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有待提高。南山植物园制定了“年生产氧气≥7000吨、年吸收二氧化碳11500吨”的绩效指标,由于目前国内外碳汇计算方法不一,碳汇核算难度大误差大,绩效指标科学性有待提升。
(三)园区整体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
一是动物园绿化覆盖率仍有提升空间。根据《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动物园绿化用地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二是植物园资产盘活力度尚需加强。整体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综合效益仍可持续提升。三是园博园活动开展尚可拓展。园博园因水体面积较大,缘于活动风险与安全责任的综合考虑,开展对外活动受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园区发展。
(四)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方式竞争不够。目前市城管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均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选择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作为承接主体,没有达到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根本目标。二是项目监督有待加强。市城管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跟踪督促,项目结束后未按购买服务合同进行验收及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缺位。三是调整程序有待规范。植物园温室花展内容,由植物园结合植物开花情况进行自行调整,未向市城管局报备。
四、有关建议
(一)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项目承接与自主创收共同发力
一是探索建立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与人员编制管理的协调约束机制,实现差异化管理,将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数量、质量等因素作为核定财政补助的标准。二是促进建立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与人员收入待遇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单位向主动作为、积极创收模式转变,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支持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通过承接项目,拓宽收入来源渠道,提升自身造血能力,促进单位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效
一是各园区应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建设,依靠信息技术,加强精细化管理,精准定位自身发展类型与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提供淡旺季游客服务方案,逐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规范。各项目实施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指标衡量方式制定绩效指标,使绩效指标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三是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可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利用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过程规范及质量达标。
(三)拓宽行业发展思路,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一是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国有资产分类整合、一盘棋管理,探索闲置国有资产和低效国有资产有偿流动使用模式,拓宽单位收入来源渠道。二是三个园区应主动作为,从人员配置、内部管理、员工激励机制等方向着力,逐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扩大自身影响力,提升资源、资产、资金综合利用效益。三是主管部门应将预算安排与资源配置有机结合,加强资源配置和指导,促进盘活园区资源,确保园区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四)加快出台配套政策,增强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性
一是加强配套政策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中央文件以及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精神,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推进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二是实现管理过程全覆盖。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全过程管理,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逐步实现“以费养人”向“以费养事”的转变。三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购买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项目,不断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参与主体的范围,提高公共服务市场整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