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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17-019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2-28 [ 发布日期 ] 2017-02-28

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02-28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9]6号),设立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园林局的主要职能是: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管理、园林执法、园林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检查指导;园林市场的监督管理;游艺、游乐园行业管理等。
    2017年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单位(部门)有12个。包括:市局机关和系统、市级直属公园3个、已属地化管理公园3个、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风景园林技工学校、科研机构、旅游服务单位各1个。其中局机关本级设16个处(室)及1个执法队,另设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城市义务植树办公室和重庆市自然遗产管理办公室和缙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等机构。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市园林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8745.17万元,2016年结转761.38万元,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共计19506.5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506.55万元,全年收支预算平衡。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9506.5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54.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7.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0.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43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4.88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增加640.23万元,主要是职工及退休职工工资政策性调整。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83.82万元,比2016年减少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7万元,比2016年减少49万元;公务接待费用84.82万元,比2016年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比2016年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运维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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