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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19-018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11 [ 发布日期 ] 2019-03-11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3-11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本市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市直管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3、负责市直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市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的管理;负责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主城区市级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5、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指导区县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负责城市供热管理。 

6、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指导区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7、牵头组织开展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区县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指导监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10、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乡镇污水处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1、组织编制市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县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3、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14、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编制、审查和报批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组织申报世界和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指导监督遗产地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公园的有关工作。 

16、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7、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8、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的重大科技成果鉴定;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9、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20、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我局包含17个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加上局机关、局系统,共19个二级预算单位,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监管,环卫设施标准制定,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

2.重庆市市政环卫监测中心,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为全市市政环境卫生提供监测保障;

3.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对市管市政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4.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对市管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对其他城市照明设施进行行业指导;

5.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对全市城市管理进行综合执法及指导;

6.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对城市建设有关的学历教育、职能培训、技能鉴定;

7.重庆市市政信息中心,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开展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数字化城市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8.重庆市供水管理处,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全市污水处理费征收;

9.重庆市路桥收费管理处,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对全市室内外机动车占道停车开展行业管理;

10.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对机关办公提供后勤服务。

11.重庆市动物园管理处,差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野生动物保护、科普知识宣传、生物科学研究、提供参观游览;

12.重庆市南山植物园管理处,差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收集我国亚热带低山植物种质资源、物种保存、收集、栽培、科研、科普教育、提供休憩游览;

13.重庆市风景园林文化交流服务中心,差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为园林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开展园林文化交流、承担园林旅游组织、人才流动工作;

14.重庆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差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服务、开展城市园林花卉植物培育;

15.重庆市风景园林技工学校,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园林中职学历教育、大专学历教育、网络本科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

16.重庆市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开展园林绿化研究,园林绿化基础科研应用研究、推广,城市绿化病虫害预测预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与指导;

17.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提供休闲场所,园区内设施维护管理、露天紧急避难场所组织管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657.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657.76万元,比2018 年增加(或减少)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57.71万元,比2018 年增加626.6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政策性增资、离退休人员补助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8200.05万元,比2018 年增加6729.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城区垃圾焚烧处理购买服务从2019年起纳入我局预算编报等,主要用于围绕“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的目标,保障城市管理提升、市管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整治等重点工作。

2019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00万元,比2018 年增加103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城区污泥处置购买服务从2019年起纳入我局预算编报,主要用于主城区污泥处置购买服务、污水处理费代征返还手续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1043.37万元,比2018 年减少87.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12万元,比2018 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出国(境)学习先进经验人数增加;公务接待费173.49万元,比2018 年减少58.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2.88万元,比2018 年减少45.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控公车运行维护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2018 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一辆商务车以替换报废车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84.01万元,比上年减少35.07万元,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同比减少和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417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4.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1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 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8200.0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 年12 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9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9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罗鹏,电话:023-65868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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