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照明控制系统对信息安全有何要求?
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相关规定,信息系统须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相关要求。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管理景观照明控制系统计算机操作人员,严禁接入与景观照明控制无关的网络设备、存储介质,并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和更新系统补丁;有显示文字、动画等多媒体功能的景观照明设施,相关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同时加强人员管理和设施运行的安全监管,避免出现信息安全责任事故。
政策原文: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两江四岸”核心区景观照明集中控制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