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内的现状树木如何保护利用?
建设项目用地内的现状树木需充分保护和利用,严禁毁损和擅自移植、砍伐。对就地保存的乔木,建构筑物退让乔木树冠垂直投影边线最小距离不应小于3米,树冠投影范围内不得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其地下不得架空;对确需移植、砍伐的树木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建设用地内的古树名木应严格保护,不得毁损、砍伐和擅自移植。建构筑物退让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边线最小距离不小于5米,建筑退让及树冠投影范围内不得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其地下不得架空及新建地下管网等。
政策原文: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