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除障”整治。按照消防车道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小于4米的要求,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隔离桩 (墩)、地锁、高大乔木、电线杆、路灯杆、广告牌等各类障碍物,并对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逐一进行划线、注名并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二)严查严治违法行为。公安、消防、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发现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缓解停车供需矛盾。部分非城市主次干道实施“弹性停车”措施,科学划定允许居民在夜间、周末和法定假期停车的路段、时段。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
(四)巩固“生命通道”管理。
1、纳入消防验收。新建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识制作。
2、定期排查检查。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定期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识、标牌进行排查检查。及时整改完善标线、标识不清晰、标牌损坏等问题,强化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