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适用范围有哪些?
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非居民用水户适用本“加价制度”,非居民用水户主要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业以及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水价制度,不执行本“加价制度”。
政策原文: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