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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日期: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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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属区县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CQ202405090036

主城区范围内夜间施工噪声现象严重,该噪声现象监管是环境局,审批工程、办证是其他部门负责,但其他城市的噪声现象监管不由环境局处理,现诉求:整治夜间施工噪声的问题。

中心城区

噪声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2批编号D3CQ202405090036的群众举报件后,立即对近期我市市政设施夜间维护作业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从2024年5月10日至今,全市城市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夜间市政设施夜间作业施工行业监督管理,共办理夜间作业证明4件,其中中心城区3件。共开展夜间施工作业25次,其中中心城区19次,全市城市管理部门共收到夜间施工作业噪声污染投诉件3件,其中中心城区投诉件2件,针对群众投诉均及时按要求回复办理。

同时,市城市管理局对城市管理部门正式承担“办理夜间作业证明”相关工作以来,市政设施夜间施工作业管理情况进行了梳理。2023年1月1日至今,全市城市管理部门共办理夜间作业证明677件,其中中心城区622件。全市城市管理部门共收到夜间施工作业噪声污染投诉项目95个,投诉件479件。其中中心城区投诉项目57个,投诉件431件。针对夜间群众投诉案件,各级城市管理部门一是督促维护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整改措施。二是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件,加强宣传沟通,争取群众理解,对投诉件及时回复办理。

1.严格夜间作业证明办理。坚持“非必要不出具证明为常态,确有必要出具证明为例外”的原则,尽量减少夜间施工作业量,特别是在法定节假日、中高考期间,非必要不开展施工作业。

2.加强行业管理,共同督促夜间作业单位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采取隔声屏障、优化施工工序等措施,从源头降低噪声扰民的情况发生。同时,加强宣传沟通,争取群众理解。

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5月13日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维护作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机关有关处室,局有关直属单位,相关设施养护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夜间作业证明办理。按照《关于做好“办理夜间作业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128号)相关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出具证明为常态,确有必要出具证明为例外”的原则,准确把握工作范围,严格“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供节水设施等市政设施管养维护工程以及园林绿化管护和建设工程”夜间作业证明申报管理,规范夜间作业证明发放。除抢修、抢险作业外,高、中考结束前十五日内,对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不予办理证明;高、中考期间,在考场周围一百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不予办理证明。

二是落实作业降噪过程管理。一是全面推广低噪作业工艺。鼓励采用国内外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路线、技术以及低噪声机具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快进快出”,尽量昼间连续施工,缩短施工工期。优化大型机具设备和货运车辆作业时间,噪声较大的工序尽量昼间进行,避免夜间施工扰民。二是确保维护施工质量。科学谋划施工方案,加强过程管理,严控质量关,避免维护不到位反复维修。三是加强夜间作业信息公示。在作业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夜间作业证明或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并在做好噪声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与周边社区、居民沟通协调,认真回应群众来访和投诉,争取周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加强维护作业监督管理。一是强化巡查指导。通过随机抽查、暗访督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夜间作业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辖区群众投诉较多的、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的作业场所,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噪声防治等各项文明施工措施。二是强化部门协同。会同生态环保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作业噪声污染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执法闭环。已取得夜间作业证明、但在夜间作业过程中违规产生噪声的,不得以取得夜间作业证明为由,拒绝生态环保部门提出的责令改正、暂停作业等行政决定。对夜间作业投诉较多的单位,加强作业培训,督促优化组织方案,并在下一次夜间作业证明办理环节加强审查。四是强化智慧赋能。推动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作业的相关单位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以智慧监管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作用,加强对正面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和对负面违法行为执法处置的警示报道,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领域噪声污染防治能力提升,为居民营造低噪、宜居的生活环境。

办结

2

D3CQ202405120052、D3CQ202405160050

巴南区南泉街道龙湖山前小区1期25栋附近的高速路上,全天24小时车辆行驶经过时产生噪声过大扰民。现诉求:加装隔音屏。

巴南区

噪声

5月14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市城市管理局道桥处、市设施中心赴龙湖山前1期临近内环快速路及小区内部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龙湖山前1期于2022年建成,位于巴南区南泉街道,临内环快速路偏岩子大桥至南泉立交段,小区现状标高高出内环快速路约16米。小区内部已安装有声屏障(高度3.5米-4.2米),小区内部声屏障因施工有部分缺失。小区退让内环快速路约90米,临内环快速路侧已有现状降噪绿化带。内环快速路未安装声屏障。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断,因该小区内部已设置声屏障,临内环快速路侧已有现状降噪绿化带,且存在较大高差,在内环快速路侧增设声屏障作用不大。

1. 协调巴南区政府,统筹区住建部门和社区街道,督促开发商完善小区内部声屏障缺口。加强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

2. 督促市设施中心加强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

3.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超速、鸣笛管理。

1. 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5日向内环快速路管养单位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下发《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的督办通知》(〔2024〕-375)要求市设施中心按现场核查情况以及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

2. 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函《关于商请加强巴南区千江凌云、龙湖山前等住宅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8 ),商请巴南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督促开发商按相关要求完善小区隔声措施,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

3.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公安交管局发函《关于商请加强交通管控防治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函》,商请市公安交管局加强群众投诉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采取限速、禁笛,特别是强化夜间超载、空载货车超速的监管措施,有效改善车行噪声影响。

办结

3

D3CQ202405110051

巴南区花溪街道千江凌云1期和2期旁边是内环快速路,交通噪声扰民,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希望加装隔音设施。

巴南区

噪声

5月14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市城市管理局道桥处、市设施中心赴千江凌云1期和2期临近内环快速路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千江凌云1期于2018年-2020年建成,位于巴南区龙汇路,临内环快速路马桑溪大桥引桥段。小区内部未安装声屏障,内环快速路未安装声屏障。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断,该小区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招商依云江湾小区情况一致,因经专家论证,马桑溪大桥无法安装声屏障。

2.千江凌云2期于2018年-2022年建成,位于巴南区巴云路520号,临内环快速路马桑溪大桥至华陶立交段。临小区有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建设业主为市城投集团。小区内部未安装声屏障,内环快速路未安装声屏障。

1.协调巴南区政府,统筹区住建部门和社区街道,督促开发商完善小区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

2.督促市设施中心加强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

3. 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超速、鸣笛管理。

4. 开展千江凌云2期临内环快速路声屏障安装设计论证,推进声屏障安装。

5.督促城投集团落实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声屏障建设。

1. 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5日向内环快速路管养单位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下发《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的督办通知》(〔2024〕-375)要求市设施中心按现场核查情况以及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

2.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设施中心下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重点问题的督办通知》(〔2024〕—445)要求市设施中心,根据前期现场核查情况,立即开展声屏障建设等降噪措施的论证及设计工作,并加快组织实施。目前,市设施中心已完成千江凌云2期临内环快速路侧安装隔音屏论证工作,正在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流程实施设计、招标等工作,预计40天内完成安装。

3.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函《关于商请加强巴南区千江凌云、龙湖山前等住宅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8),商请巴南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督促开发商按相关要求完善小区隔声措施,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

4.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公安交管局发函《关于商请加强交通管控防治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函》(〔2024〕—402),商请市公安交管局加强群众投诉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采取限速、禁笛,特别是强化夜间超载、空载货车超速的监管措施,有效改善车行噪声影响。

5.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函《关于商请加强噪声敏感建筑物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6 ),商请市住房城乡建委督促市城投集团将建设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纳入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或设计变更,同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切实解决好新建城市道路噪声扰民问题。

办结

4

D3CQ202405110018、D3CQ202405160051

巴南区龙汇路千江府3期外的兰海高速和华陶立交每日会产生货车碾压路面的噪音和粉尘扰民,晚上噪音尤其严重。

巴南区

噪声

5月14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市城市管理局道桥处、市设施中心赴千江凌云3期临近内环快速路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千江凌云3期于2022年建成,紧邻千江凌云2期,位于巴南区巴云路520号,临内环快速路马桑溪大桥至华陶立交段。临小区有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建设业主为市城投集团。小区内部未安装声屏障,内环快速路未安装声屏障。

1.协调巴南区政府,统筹区住建部门和社区街道,督促开发商完善小区内部声屏障缺口。加强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

2.督促市设施中心加强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

3.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超速、鸣笛管理。

4.开展千江凌云3期临内环快速路声屏障安装设计论证,推进声屏障安装。

5.督促城投集团落实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声屏障建设。

1.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5日向内环快速路管养单位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下发《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的督办通知》(〔2024〕-375)要求市设施中心按现场核查情况以及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

2.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设施中心下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重点问题的督办通知》(〔2024〕—445)要求市设施中心,根据前期现场核查情况,立即开展声屏障建设等降噪措施的论证及设计工作,并加快组织实施。目前,市设施中心已完成千江凌云3期临内环快速路侧安装隔音屏论证工作,正在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流程实施设计、招标等工作,预计40天内完成安装。

3.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函《关于商请加强巴南区千江凌云、龙湖山前等住宅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8 ),商请巴南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督促开发商按相关要求完善小区隔声措施,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

4.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公安交管局发函《关于商请加强交通管控防治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函》(〔2024〕—402),商请市公安交管局加强群众投诉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采取限速、禁笛,特别是强化夜间超载、空载货车超速的监管措施,有效改善车行噪声影响。

5.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函《关于商请加强噪声敏感建筑物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6 ),商请市住房城乡建委督促市城投集团将建设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纳入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或设计变更,同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切实解决好新建城市道路噪声扰民问题。

办结

5

D3CQ202405100024、X3CQ202405150019

巴南区花溪街道千江凌云小区旁边的主干道车流声音较大,晚上9点之后噪音扰民的情况尤为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巴南区

噪声

5月14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市城市管理局道桥处、市设施中心赴千江凌云1期、2期、3期临近内环快速路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千江凌云1期于2018年-2020年建成,位于巴南区龙汇路,临内环快速路马桑溪大桥引桥段。小区内部未安装声屏障,内环快速路未安装声屏障。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断,该小区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招商依云江湾小区情况一致,因经专家论证,马桑溪大桥无法安装声屏障。

2.千江凌云2期于2018年-2022年建成,位于巴南区巴云路520号,临内环快速路马桑溪大桥至华陶立交段。临小区有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建设业主为市城投集团。小区内部未安装声屏障,内环快速路未安装声屏障。

3.千江凌云3期于2022年建成,紧邻千江凌云2期,位于巴南区巴云路520号,临内环快速路马桑溪大桥至华陶立交段。临小区有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建设业主为市城投集团。小区内部未安装声屏障,内环快速路未安装声屏障。

1.协调巴南区政府,统筹区住建部门和社区街道,督促开发商完善小区内部声屏障缺口。加强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

2.督促市设施中心加强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

3.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超速、鸣笛管理。

4.开展千江凌云2期、3期临内环快速路声屏障安装设计论证,推进声屏障安装。

5.督促城投集团落实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声屏障建设。

1.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5日向内环快速路管养单位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下发《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的督办通知》(〔2024〕-375)要求市设施中心按现场核查情况以及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

2.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设施中心下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重点问题的督办通知》(〔2024〕—445)要求市设施中心,根据前期现场核查情况,立即开展声屏障建设等降噪措施的论证及设计工作,并加快组织实施。目前,市设施中心已完成千江凌云2期、3期临内环快速路侧安装隔音屏论证工作,正在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流程实施设计、招标等工作,预计40天内完成安装。

3.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函《关于商请加强巴南区千江凌云、龙湖山前等住宅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8 ),商请巴南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督促开发商按相关要求完善小区隔声措施,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

4.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公安交管局发函《关于商请加强交通管控防治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函》(〔2024〕—402),商请市公安交管局加强群众投诉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采取限速、禁笛,特别是强化夜间超载、空载货车超速的监管措施,有效改善车行噪声影响。

5.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函《关于商请加强噪声敏感建筑物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6 ),商请市住房城乡建委督促市城投集团将建设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纳入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或设计变更,同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切实解决好新建城市道路噪声扰民问题。

办结

6

D3CQ202405130019

环卫作业车在沙坪坝区内环上(西城丽景小区、牛津街小区附近)作业时会使用警报器,产生噪声扰民。

沙坪坝区

噪声

西城丽景小区、牛津街小区分别位于内环快速路杨公桥立交至高滩岩立交段两侧。小区现状标高均高于内环快速路,内环快速路两侧为高挡墙及现状降噪绿化带。市民投诉的环卫作业车辆为市设施中心清扫保洁特种作业车辆。

按照公安部、交通部、交巡警等相关行业规定,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特种作业车辆(尤其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低速行驶甚至静止作业的车辆)须安装配备齐全的各类警示灯、警示屏、警报器(或警报鸣笛装置)等安全警示提醒设备。

例如:重庆市城市管理标准《城市快速路临时占道作业安全规程》(CG047-2021)中,第6.1.5条“移动作业车辆尾部应安装警示灯、电子警示屏或箭头指示板等发光可变警示装置。”、第6.1.6(2)条“移动式标志车符合以下要求:顶部应安装警报器或警报鸣笛装置”、第6.1.7条“临时移动占道作业时,移动作业车辆和移动式标志车应开启双闪灯和各类警示装置。”等条款做出了相应规定。

同时,市设施中心近年也发生多起自有特种作业车辆被追尾的交通事故,其中的部分事故,就因未开启警报器或警示鸣笛装置,甚至音量较小,被交巡警部门判定“因未对后车尽到足够的警示提醒责任”而承担了一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其中的个别事故还存在人员伤亡。教训深刻,经验宝贵。

依据上述相关情况,且基于必要的生产安全保障考虑,在正常情况下,市设施中心的特种作业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低速行驶甚至静止作业时,开启警报器或警报鸣笛装置原则上是有必要的,现有采取的警示措施和作业模式原则上也符合相关规定。

1.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作业车辆鸣笛等噪声影响。

2.协调沙坪坝区政府统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1.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5日向内环快速路管养单位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下发《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的督办通知》(〔2024〕-375)要求市设施中心按现场核查情况以及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目前,市设施中心已反馈整改意见,一是在夜间时段、白天午休时段作业时,关闭警报器。二是在居民区密集或楼房相隔道路较近的路段作业时,关闭警报器。三是在居民区稀疏或楼房相隔道路较远的路段作业时,尽可能降低警报器音量或者减少警报器开启时长。四是在不易堵车且车速较快的路段,或者危险长下坡等路段作业时,尽可能降低警报器音量或者减少警报器开启时长。

2.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发函《关于商请加强沙坪坝区西阅星辰、映泉花园等住宅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7 ),商请沙坪坝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投诉。

办结

7

D3CQ202405130059

巴南区花溪街道荷花坪社区千江凌云千江府3期附近,南海高速车流量很大,每天24小时车辆经过时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未安装隔音屏,噪音分贝已超标准。

巴南区

噪声

5月14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市城市管理局道桥处、市设施中心赴千江凌云3期临近内环快速路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千江凌云3期于2022年建成,紧邻千江凌云2期,位于巴南区巴云路520号,临内环快速路马桑溪大桥至华陶立交段。临小区有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建设业主为市城投集团。小区内部未安装声屏障,内环快速路未安装声屏障。

1.协调巴南区政府,统筹区住建部门和社区街道,督促开发商完善小区内部声屏障缺口。加强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

2.督促市设施中心加强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

3.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超速、鸣笛管理。

4.开展千江凌云3期临内环快速路声屏障安装设计论证,推进声屏障安装。

5.督促城投集团落实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声屏障建设。

1.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5日向内环快速路管养单位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下发《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的督办通知》(〔2024〕-375)要求市设施中心按现场核查情况以及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

2.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设施中心下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重点问题的督办通知》要求市设施中心,根据前期现场核查情况,立即开展声屏障建设等降噪措施的论证及设计工作,并加快组织实施。目前,市设施中心已完成千江凌云3期临内环快速路侧安装隔音屏论证工作,正在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流程实施设计、招标等工作,预计40天内完成安装。

3.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函《关于商请加强巴南区千江凌云、龙湖山前等住宅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8 ),商请巴南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督促开发商按相关要求完善小区隔声措施,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

4.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公安交管局发函《关于商请加强交通管控防治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函》,商请市公安交管局加强群众投诉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采取限速、禁笛,特别是强化夜间超载、空载货车超速的监管措施,有效改善车行噪声影响。

5.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函《关于商请加强噪声敏感建筑物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6 ),商请市住房城乡建委督促市城投集团将建设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纳入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或设计变更,同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切实解决好新建城市道路噪声扰民问题。

办结

8

D3CQ202405130018、D3CQ202405230072

沙坪坝区土主街道万科招商理想城晓曦组团小区,附近的一纵线高速路全天24小时车辆行驶时产生噪声扰民。未安装隔音屏。现诉求:解决噪声问题。

沙坪坝区

噪声

5月15日,5月20日,5月21日,市城市管理局、市设施中心、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先后3次对万科招  商理想城群众投诉路段进行现场踏勘。核实情况如下。      招商理想城晓曦组团于2022年建成,位于沙坪坝区垄安大道177号,临一纵线科学大道,小区现状标高高于道路6至10米,经测量小区距道路横向距离约80米。

一纵线(沙坪坝段)于2018年由市城投集团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且已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批准通过。于2021年正式竣工验收。2023年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并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研究系统”,完成项目所有验收程序,同年移交市设施中心维护管理。

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断,因该小区高于城市道路,且距离较远,在道路侧增设声屏障效果不明显。

1.协调沙坪坝区政府,统筹区住建部门和社区街道,督促开发商完善小区内部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

2.督促市设施中心加强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

3.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超速、鸣笛管理。

1.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5日向一纵线科学城大道设施管养单位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下发《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的督办通知》(〔2024〕-375)要求市设施中心按现场核查情况以及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

2.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发函《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商请加强沙坪坝区西阅星辰、映泉花园等住宅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7 ),商请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督促开发商按相关要求完善小区隔声措施,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

3.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公安交管局发函《关于商请加强交通管控防治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函》(〔2024〕—402),商请市公安交管局加强群众投诉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采取限速、禁笛,特别是强化夜间超载、空载货车超速的监管措施,有效改善车行噪声影响。

办结

9

D3CQ202405130044

江北区铁山坪街道五里坪社区港城西区朝南方向,靠近内环快速路,车辆经过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

江北区

噪声

经现场核实,港城西区南侧群众投诉噪声污染路段为沪渝高速,不属于城市道路。建议转交通运输委办理。

已转交通运输部门办理

已转交通运输部门办理

办结


10

D3CQ202405140032、D3CQ202405140034、D3CQ202405150033、D3CQ202405170032

巴南区龙汇路2060号千江凌云小区千江府组团3期外华陶立交和兰海高速,每日车辆行驶和经过减速带时产生噪音扰民,晚上尤其严重。希望增设隔音屏。

巴南区

噪声

5月15日、5月16日,市城市管理局先后两次对千江凌云3期群众投诉噪声污染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千江凌云3期于2022年建成,位于巴南区巴云路520号,紧邻千江凌云2期,临内环快速路马桑溪大桥至华陶立交段。小区与内环快速路之间有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建设业主为市城投集团。小区内部未安装声屏障,内环快速路未安装声屏障。

1.协调巴南区政府,统筹区住建部门和社区街道,督促开发商完善小区内部声屏障缺口。加强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

2.督促市设施中心加强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

3.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超速、鸣笛管理。

4.开展千江凌云3期临内环快速路声屏障安装设计论证,推进声屏障安装。

5.督促城投集团落实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声屏障建设。

1.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5日向内环快速路管养单位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下发《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的督办通知》(〔2024〕-375)要求市设施中心按现场核查情况以及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

2.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设施中心下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重点问题的督办通知》(〔2024〕—445)要求市设施中心,根据前期现场核查情况,立即开展声屏障建设等降噪措施的论证及设计工作,并加快组织实施。目前,市设施中心已完成千江凌云3期临内环快速路侧安装隔音屏论证工作,正在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流程实施设计、招标等工作,预计40天内完成安装。

3.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函《关于商请加强巴南区千江凌云、龙湖山前等住宅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8 ),商请巴南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督促开发商按相关要求完善小区隔声措施,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

4.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公安交管局发函《关于商请加强交通管控防治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函》(〔2024〕—402 ),商请市公安交管局加强群众投诉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采取限速、禁鸣等管控措施,加强夜间超载、空载货车超速的查处力度,有效改善车行噪声影响。

5.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函《关于商请加强噪声敏感建筑物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6 ),商请市住房城乡建委督促市城投集团将建设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纳入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或设计变更,同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切实解决好新建城市道路噪声扰民问题。

6.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22日向市城投集团发函《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在建市政工程项目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函》(〔2024〕—426),要求市城投集团将建设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纳入“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或设计变更,同步推进实施,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噪声。

办结

11

D3CQ202405140062、D3CQ202405150055、D3CQ202405160013、D3CQ202405160011、D3CQ202405160017

沙坪坝通贤路1号西阅星辰小区附近是科学大道和渝遂高速环绕,车辆行驶产生噪音扰民。附近在修建地铁,货车经过小区周围的公路产生噪音扰民。投诉人诉求:高速路两边安装隔音屏。

沙坪坝区

噪声

5月15日,5月20日,5月21日,市城市管理局、市设施中心、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先后3次对西阅星辰小区群众投诉路段进行现场踏勘。核实情况如下。

西阅星辰小区建成时间为2020-2021年,位于沙坪坝区土主街道,坐落于一纵线与渝遂快速路交叉的中心站立交西南侧,小区建成时间晚于渝遂快速路、一纵线该路段主线及立交建成通车时间(渝遂快速路建成通车时间为2007年;一纵线主线及立交建成通车时间为2012年)。

小区距一纵线(科学城大道)、渝遂快速路、中心站立交(一纵线至渝遂快速路方向)匝道宽度大于50米,有3至10米宽的绿化带,种植有3至5米高的乔木和绿竹,具有一定隔音效果。小区内部未安装隔音屏,一纵线、中心站立交匝道、物流园立交匝道、渝遂快速路路侧未安装隔音屏。

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断,因该小区距离较远,且与道路之间有绿化带遮挡,在道路侧增设声屏障效果不明显。

1.协调沙坪坝区政府,统筹区住建部门和社区街道,督促开发商完善小区内部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

2.督促市设施中心加强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

3.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超速、鸣笛管理。

1.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5日向一纵线科学城大道设施管养单位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下发《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的督办通知》(〔2024〕-375)要求市设施中心按现场核查情况以及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

2.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发函《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商请加强沙坪坝区西阅星辰、映泉花园等住宅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7 ),商请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督促开发商按相关要求完善小区隔声措施,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

3.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公安交管局发函《关于商请加强交通管控防治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函》(〔2024〕—402),商请市公安交管局加强群众投诉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采取限速、禁笛,特别是强化夜间超载、空载货车超速的监管措施,有效改善车行噪声影响。

办结

12

D3CQ202405150069

龙坡区石桥铺招商时光序3栋靠近银昆高速,噪音扰民严重,5月10日相关部门进行了监测,显示噪音超标,11号社区告知要安装隔音屏,14号又反悔了,告知需要再进行商讨。

九龙坡区

城市管理局、市设施中心于2024年5月17日对群众投诉路段进行了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招商时光序3栋建成时间为2022年,位于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内环快速路陈上段(陈家坪至二郎立交方向)北侧。小区距内环快速路陈上段距离大于50米。小区内部未安装隔音屏,内环快速路陈上段该小区路段未安装隔音屏。

1.督促市设施中心加强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加快推进该路段声屏障建设相关工作。

2.协调九龙坡区政府,统筹区规划、住建、生态环保等部门和社区街道,督促开发商完善小区内部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

3.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超速、鸣笛管理。

1.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5日向内环快速路管养单位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市设施中心按现场核查情况以及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根据市设施中心反馈办理情况,已开展以下工作。为减小噪音对居民的影响,计划在招商时光序小区内环快速路陈上段(陈家坪至二郎立交方向)旁安装隔音屏,目前正在实施,预计2024年6月底完工。同时,加强对附近道路路面、桥梁伸缩缝等设施的巡检维护,确保车行道平整,减弱车辆通行时产生的冲击噪音。

2.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公安交管局发函《关于商请加强交通管控防治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函》(〔2024〕—402),商请市公安交管局加强群众投诉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采取限速、禁笛,特别是强化夜间超载、空载货车超速的监管措施,有效改善车行噪声影响。

3.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23日向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发函《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商请做好九龙坡区招商时光序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7 ),商请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督促开发商按相关要求完善小区隔声措施,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

办结

13

D3CQ202405150040

渝北区余松北路余松路立交有车辆经过产生噪音扰民和灰尘扰民,希望增设隔音屏。

渝北区

噪声

经市城市管理局、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共同现场核查,该件反映问题与编号D3CQ202405120025督导件为同一问题。

余松路属于城市主干道,全长约3.5公里,是三龙片区主要的货运通道,24小时不限制货车通行。周边新开发楼盘多,在建工地多,城市建设任务很重,也很集中,不可避免存在夜间货车通行产生噪音。凯德九章小区位于余松路进城方向右侧,共有6栋高层,自2022年12月开始陆续交付,目前已交付4栋,入住住户300余户,入住率约25%。凯德九章小区承受的噪音主要来源于货车发动机声音以及行驶过程中轮胎与路面摩擦的声音。通常货车夜间上坡会提速加油,下坡会碾压伸缩缝,给居民夜间休息带来困扰。

完成余松路立交高架桥凯德九章一侧声屏障建设,于2024年10月15日前建设完成。

市城市管理局于2024年5月15日向渝北区城市管理局下发督办通知,要求立即对余松路立交群众投诉噪声污染投诉问题进行核实处置。

根据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反馈办理情况,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一是立行立改。调整工程时序,由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先行实施项目包含的余松路立交高架桥凯德九章一侧声屏障建设,于2024年10月15日前建设完成。二是宣传解释。由辖区街道牵头、各部门配合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办结

14

D3CQ202405160006、D3CQ202405160009

沙坪坝区天梨路210号映泉花园外的内环高速公路,车辆经过产生噪声扰民。内环高速公路上在扩建大学城复线隧道,隧道和内环高速有一条复线立交,施工产生噪音扰民,且立交桥修建好,车辆经过的噪音会更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沙坪坝区

噪声

经现场核查,映泉花园建成时间为2014年,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临内环快速路(高家花园大桥至高滩岩方向)北侧。小区距内环快速路侧距离大于40米。小区旁有一在建工地,用施工围挡围住(科学城隧道及其配套立交改造工程项目)。小区内部未安装隔音屏,内环快速路(高家花园大桥至高滩岩方向)该小区路段已安装隔音屏。

1.协调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督促城投集团同步完善在建项目科学城隧道及其配套立交改造工程隔声降噪措施。

2.协调沙坪坝区政府,统筹区住建部门和社区街道,督促开发商完善小区内部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

3. 督促市设施中心加强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

4.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超速、鸣笛管理。

1.市城市管理局向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市设施中心按现场核查情况以及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

2.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发函《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商请加强沙坪坝区西阅星辰、映泉花园等住宅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7 ),商请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督促开发商按相关要求完善小区隔声措施,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

3.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公安交管局发函《关于商请加强交通管控防治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函》(〔2024〕—402),商请市公安交管局加强群众投诉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采取限速、禁笛,特别是强化夜间超载、空载货车超速的监管措施,有效改善车行噪声影响。

4.市城市管理局分别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投集团发函,商请市住建委加强行业监管,督促城投集团将建设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纳入“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改造工程”和“科学城隧道及其配套立交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或设计变更,同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噪声。

办结

15

D3CQ202405160012

沙坪坝区高家花园大桥到重庆西站的城市快速路,周围有青秀阅山小区等,快速路距离小区太近,没有规划绿化带,现场有隔音屏,但没有效果,车辆经过产生噪声扰民的现象。

沙坪坝区

噪声

经现场核查,青秀阅山小区建成时间为2022年,位于内环快速路与陈上段相交的西环立交东南侧。小区内环快速路及陈上段距离大于50米,且小区与内环快速路之间有一条双向6车道的城市主干道(凤中路)。小区内部未安装隔音屏,西环立交(凤中至陈家坪方向)匝道与陈上段靠近该小区路段已安装隔音屏。

1.督促市设施中心加强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

2.协调沙坪坝区政府,统筹区住建部门和社区街道,督促开发商完善小区内部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

3.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超速、鸣笛管理。

1.市城市管理局向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市设施中心按现场核查情况以及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

2.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发函《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商请加强沙坪坝区西阅星辰、映泉花园等住宅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7 ),商请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督促开发商按相关要求完善小区隔声措施,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

3.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公安交管局发函《关于商请加强交通管控防治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函》(〔2024〕—402),商请市公安交管局加强群众投诉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采取限速、禁笛,特别是强化夜间超载、空载货车超速的监管措施,有效改善车行噪声影响。

办结

16

D3CQ202405160008

沙坪坝区渝天府林屿小区旁的鼎新大道,车辆经过时存在噪音扰民,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现诉求:增加隔音屏。

沙坪坝区

噪声

经现场核实,重庆二横线PPP项目(鼎新大道)2015年8月10日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12月1日开工,2021年9月25日竣工,2022年4月完成环保验收。渝天府林峪小区(Ah03-01项目(5号地))于2022年4月开工,2023年12月竣工验收,晚于重庆二横线PPP项目建设周期;二横线项目规划建设在渝天府林屿小区之前,新建建筑的环评及降噪措施应考虑已有建筑。

小区与重庆二横线快速路直线距离200余米,小区与快速路中间间隔一条支路文贤路,文贤路与快速路中间间隔道路绿化边坡格挡。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断,临道路安装声屏障效果不明显。

1.协调沙坪坝区政府,统筹区住建部门和社区街道,督促开发商完善小区内部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

2.督促养护单位中建二横线公司加强设施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

3.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超速、鸣笛管理。

1.市城市管理局向鼎新大道设施管养单位中建二横线公司下发督办通知,要求按现场核查情况以及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

2.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21日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函《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商请加强快速路二横线西段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函》(〔2024〕—419),商请住建委加强项目运营绩效考核,督促运营单位按要求做好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投诉。

3.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发函《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商请加强沙坪坝区西阅星辰、映泉花园等住宅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387 ),商请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督促开发商按相关要求完善小区隔声措施,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

4.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17日向市公安交管局发函《关于商请加强交通管控防治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函》(〔2024〕—402),商请市公安交管局加强群众投诉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采取限速、禁笛,特别是强化夜间超载、空载货车超速的监管措施,有效改善车行噪声影响。

办结

17

X3CQ202405190013

江北区石马河街道万科悦湾南区正好位于双碑大桥北桥头,最近的楼栋距离该道路不足50米,车辆过往产生的噪音污染。给道路两侧居民,特别是万科悦湾南区7#、 8#、 25#—29#七栋楼的居民的生活学习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该路段噪声来源主要分三种:一、早上 7点到晚上 10点 ,以小型车为主,由于未安装超速违法拍照设备,导致过往车辆速度几乎都在以每小时 70公里以上的速度行驶,由此产生了非常巨大的风噪和胎噪声。二、每天晚上 10点到第二天早上7点 是大货车集中上路时间段,期间有很多重型拖挂车会经过此路段。由此产生的噪声犹如夏日的滚滚雷声,使居民常年无法安然入睡,给居民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的摧残。三、其他还有很多类似上坡时踩油门的轰鸣声、不间断的汽车鸣笛声、飙车党轰油门声音等,都让周边的住户苦不堪言。由于噪音问题太突出,且受影响面广,为此小区业主们多次派出居民代表就噪音问题与生态环境部门、街道社区和物业公司反映,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恳请督查组领导能实地考察该路段,解决困扰业主多年的噪音问题。对于该问题的解决方案,业主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在该路段加装路桥消声降噪的隔音屏障、铺设低噪声路面以减少震动、降低噪音。第二,在该路段加密补植绿化隔离带,阻隔扬尘,削减噪音。第三,在该路段实施夜间大货车低速行驶,并安装超速行驶违法拍照。

江北区

噪声

5月23日市城市管理局道桥处、江北区城市管理局对万科悦湾南区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万科悦湾南区位于双碑大桥江北桥头附近,小区南侧为双碑大桥东引道,经测量小区最外侧楼栋距双碑大桥东引道约35米。小区西侧为双碑大桥主桥,经测量小区最外侧楼栋距双碑大桥主桥约180米。小区与道路之间有茂密且连续的降噪绿化带。

2.双碑大桥及东引道建成于2014年,于2015年2月正式通车,路幅宽度33m,路侧已规范栽植乔木。万科悦湾南区于2016年建成竣工,在道路之后建成,开发商在售房时已告知业主小区周边环境的不利因素。

3.双碑大桥主桥由市城投路桥公司维护管理,双碑大桥东引道由江北区城市管理局维护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施行)第二十六条“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以及《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中明确的“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运营)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对交通噪声影响严重区域开展统计、调查、评估,建立重点治理路段清单,分批分期纳入区县级交通噪声污染缓解年度治理计划,制定“一路一策”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降噪措施。(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及建设(运营)主管部门)”。

建议由江北区政府统筹辖区部门督促开发商完善相关降噪措施,并加强交通管控,加强违法鸣喇叭查处力度;强化机动车“炸街”行为查处。我局将积极配合江北区政府落实整改,加强行业指导。

部分属实

由江北区政府统筹辖区部门督促开发商完善相关降噪措施,并加强交通管控,加强违法鸣喇叭查处力度;强化机动车“炸街”行为查处。我局将积极配合江北区政府落实整改,加强行业指导。

江北区政府已于2024年6月27日将办理情况反馈我局。

办结

18

D3CQ202405230080

江北区大石坝前卫江畔小区C栋紧挨轨道5号线和红岩村大桥,交通噪声扰民。(先修小区)

江北区

噪声

1. 前卫江畔小区位于江北区大石坝一村68-70号,于2008年建成。小区与红岩村大桥呈斜对关系,经测量,小区与红岩村大桥北桥头P1墩最短直线距离约150米,小区c栋距离大桥最近距离约200米。

2. 红岩村大桥为公轨两用桥,采用上下层交通,其中市政道路由重庆华融天泽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管养,轨道五号线由轨道集团运营。红岩村大桥于2022年10月通车,于2023年11月开通轨道运营。桥梁上下两层均有现状声屏障。

3.重庆华融天泽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4月委托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编制《红岩村桥隧 PPP 项目补充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于2024年2月完成大桥段竣工环保验收备案。并按照报告要求在大桥北桥头两侧增设声屏障。

1.协调江北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区住建辖区相关部门和社区街道妥善处理群众投诉。

2.督促重庆华融天泽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加强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

3.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超速、鸣笛管理。

1.市城市管理局向红岩村大桥设施管养单位中重庆华融天泽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下发督办通知,要求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立即进行现场核实整改,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

2.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28日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函《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商请加强红岩村大桥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函》(〔2024〕—469),商请住建委加强项目运营绩效考核,督促运营单位按要求做好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投诉。

3.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27日向江北区区人民政府发函《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商请加强江北区大石坝前卫江畔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2024〕—463 ),商请江北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妥善处置群众投诉,同时提前对红岩村大桥周边待建地块采取相应措施,减轻噪声污染影响。

4.市城市管理局于5月24日向市公安交管局发函《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商请加强交通管控防治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函》(〔2024〕—450),商请市公安交管局加强群众投诉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采取限速、禁笛,特别是强化夜间超载、空载货车超速的监管措施,有效改善车行噪声影响。

办结

19

D3CQ202405310043、X3CQ202406020012

江北区大石坝东原D7小区2期4栋紧挨红岩村大桥(先修小区),车辆经过产生噪音,22:00以后货车经过、摩托车炸街噪音尤为严重。

江北区

噪声

6月4日,市城市管理局会同江北区城市管理局、江北区住建委赴东原D7小区及临近城市道路进行现场踏勘。江北区大石坝东原D7小区2期4栋距离红岩村主桥距离较远,经测量直线距离约1.1公里。经现场踏勘判断,群众反映交通噪声污染的路段为红岩村大桥北接线主线,经测量道路距离最近的东原D7小区2期4栋直线距离约94米。红岩村大桥北接线主线建设主体单位为市轨道集团,仍处于工程建设阶段。因尚未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管养,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施行)第二十六条“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以及《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中明确的“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运营)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对交通噪声影响严重区域开展统计、调查、评估,建立重点治理路段清单,分批分期纳入区县级交通噪声污染缓解年度治理计划,制定“一路一策”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降噪措施。(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及建设(运营)主管部门)”。建议由江北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委统筹辖区各部门因地制宜采取增设声屏障、种植降噪绿化带、整治伸缩缝、加强宣传引导等工作举措,综合施策妥善处置群众投诉。我局将积极配合落实整改,加强行业指导。

部分属实

由江北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委统筹辖区各部门因地制宜采取增设声屏障、种植降噪绿化带、整治伸缩缝、加强宣传引导等工作举措,综合施策妥善处置群众投诉。我局将积极配合落实整改,加强行业指导。

江北区政府已于2024年6月27日将办理情况反馈我局。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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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CQ202406070069

来信反映龙湖原著北区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20号,北侧紧邻内环快速路。虽然龙湖源著项目系2012-2013年期间开发的房建项目,开发商已在小区边界设置有3米高、约250米长的隔音墙,并栽植有防护林。但目前因内环快速路车流量增加,根据可查资料《重庆市中心城区交通发展年度报告2022》,内环快速路西 环立交-高滩岩立交-石马河立交-北环立交日均车流量16.0 万以远远超过设计流量。2014年5月1日后,内环快速路以内白天货车限制通行后,内环快速路上货车在夜间集中通行,夜间22时至次日1 时噪音较以往更加突出,这是交通限制通行后造成的问题 因车流量增加及货车夜间上内环行驶对龙湖源著北区噪音影响很大。目前,紧邻内环快速路的几栋居民楼很多都加装了两层加胶隔音玻璃,但是受快速路噪声影响严重,特别是夜晚大货车上内 环高速后噪声值较白天有很大的增加,且有一定的振动影响,共振会造成屋内玻璃门窗振动,屋内也有低频噪声影响。现场调查石子山出口无隔声屏,与盘溪路延伸段交叉高架桥无隔声屏,同时盘溪路延伸段高速路高架桥桥洞车辆通过时在洞内形成混响,比一般噪声更大,叠加高速路噪声后,对龙湖源著北区临路的居民噪声影响很大。

诉求:1,是否可以研究内环快速路货车限行更严格政 策,如内环快速路货车类别分类限行,重量限行减少货车夜间噪声、振动影响。若不能,增加要求货车固定好箱体等无异响上路检查多种可降低噪音的措施等。2,要求石马河立交下道段未安装隔声屏路段做好隔声屏安装论证,尽最大可能补充安装隔声屏。 3,增加盘溪路延伸段高速路高架桥桥洞内吸声材料装饰安装,减少桥洞混响噪声影响。4,其他可减少噪声影响的措施。

江北区

噪声

经现场核查:1.龙湖原著北区于2012-2013年建成,位于江北区盘溪街道,临内环快速路石子山立交(石马河至北环方向)段,以及石子山立交下道匝道。小区现状标高基本与内环持平,小区距内环快速路约50米,临内环快速路侧有绿化带。小区内部已安装有声屏障。内环快速路除上跨盘溪路延伸段的石子山立交主线桥外,已安装声屏障。

2. 内环快速路石子山立交(石马河至北环方向)段由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维护管理。

3.经核实,石马河立交距小区直线距离超过3公里,群众反映的下道段应为石子山立交下道匝道,由江北区城市管理局维护管理。

1.督促市设施中心加强内环快速路石子山立交(石马河至北环方向)段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

2.督促江北区城市管理局加强石子山立交下道匝道巡检维护,保障道路平整,设施完好。

3.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超速、鸣笛管理。

1. 关于内环快速路货车限行的诉求。市城市管理局已向市公安交管局发函,商请市公安交管局加强群众投诉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采取限速、禁笛,特别是强化夜间超载、空载货车超速的监管措施,有效改善车行噪声影响。

2. 关于要求石子山立交下道段未安装隔声屏路段做好隔声屏安装论证,尽最大可能补充安装隔声屏的诉求。市城市管理局已向江北区城市管理局下发督办通知,要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问题结合现场核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针对匝道安装声屏障进行论证,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

3.关于增加盘溪路延伸段高速路高架桥桥洞内吸声材料装饰安装的诉求。市城市管理局向市设施中心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市设施中心根据群众投诉问题结合现场核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就石子山立交主线桥安装声屏障以及桥梁下部结构安装吸声材料进行论证。同时加强设施巡检力度,确保道路平整。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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