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部门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CQ202406080005 |
1.重庆市部分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垃圾分类不彻底,普遍存在分类不彻底,小区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装,公民垃圾分类主动性不强,没有强制性措施,加之垃圾收运运行体系存在问题,存在前分后混情况,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增加投入、加大宣传、出台法规、创新机制,引导居民、消费者进行垃圾分类放置。 2.重庆市房屋装修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现象严重,在新修但未通车的公路、新开发片区等经常看到晚上偷倒的大堆建筑垃圾,没有相关监管机制,运输环节为利益乱倒、偷倒,严重影响环境。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增加投入、加大宣传、出台法规、创新机制,引导居民、消费者进行规范化放置。 3.重庆市废旧家俱处置无相关机制,经常在公路边看到乱丢弃废旧家具沙发床垫等,没有建立相关收机制,小区丢弃可利用废弃家具比比皆是,只能当成生活垃圾处置。老旧小区处理废旧家具处置不知道找哪里,只能晚上乱丢,严重影响环境,浪费资源,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增加投入、加大宣传、出台法规、创新机制,引导居民、消费者进行废旧家具规范化放置。 |
市城市管理局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三个问题,均部分属实。 1.关于“重庆市部分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垃圾分类不彻底”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2023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4次研究部署垃圾分类工作。市委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纳入“885”工作机制打表推进。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97号),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五类垃圾治理,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区县创建活动。市城市管理局先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纠错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渝城管局发〔2023〕33号)和《重庆市生活垃圾“混投、混收、混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3〕—629),2024年5月至今,开展生活垃圾“混投、混收、混运”专项整治检查122次,发现问题13个,占比10.7%。2023年以来,持续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垃圾分类纠错专项行动,共收到纠错有效线索近万条,全部整改完成。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2.关于“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监管机制和乱倒、偷倒”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号)等有关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先后出台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主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36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99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265号)等系列文件,对建筑垃圾运输进行规范和整治。市城市管理局执法总队每年开展“蓝天行动”专项监管执法行动,针对建筑渣土运输车冒装撒漏、车身不洁、违规倾倒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长期坚持,取得了较好成效。受利益驱使,少数个人和单位罔顾法律法规和环境污染,仍存在乱倒、偷倒建筑垃圾现象。 3.关于“废旧家具处置无相关机制”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按照《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中明确,大件垃圾主要是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主要包括废家用电器、废家具等。一是通过立法明确了管理机制。2021年,我市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废弃家具等大件垃圾的投放、收运、处置进行了明确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同时,市城市管理局正在制定《重庆市城市大件生活垃圾管理指导意见》,对条例明确的内容进行一步细化要求。二是全市城市管理部门积极完善大件垃圾收运体系,指导相关单位选择合适场所设置废旧家具堆放点,规范废旧家具收集。目前,中心城区3座市级大型垃圾二次转运站均配套大件垃圾破碎转运功能,总设计规模为250吨/日;各区结合实际均配至少一座带有大件垃圾破碎功能的垃圾转运站点,基本建成转运和破碎作业体系。同时,各区通过门户网站或在垃圾收集点现场公布大件垃圾上门收运预约服务电话等方式,积极提供大件垃圾收运服务,确保市民大件垃圾规范投放、妥善收运。 |
部分属实 |
一是加强行业管理。督促单位、企业、个人切实落实垃圾分类法律责任,通过采取宣传教育、完善设施、执法监督等措施,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分、准确投的习惯。督促物业企业、运输企业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秩序。 二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管理,完善作业机制,强化监督执法。 |
市城市管理局及时通知各区县,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管理,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市、区县、镇街、社区“四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主体责任。聚焦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环节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生活垃圾“混投、混收、混运”专项整治,2024年5月-7月,检查3000余次,发现混收混运问题200余个,均全部整改完成。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志愿服务,引导更多市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二是印发《关于发布装修垃圾、拆除垃圾收运处置流程的通知》,指导各区县规范处置相关建筑垃圾,进一步减少私垃乱倒情况。 三是结合《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市民的实际需求,发布装修垃圾、拆除垃圾收运处置流程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流程;出台加强乡村大件垃圾治理工作通知文件,指导各区县加强大件生活垃圾管理。以垃圾分类和“无废城市”创建为契机,健全大件垃圾从产生到处置作业监管台账,组织开展随意丢弃大件垃圾等行为监管执法。 |
是 |
无 |
2 |
X3CQ202406120007 |
习近平主席对垃圾分类作出指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但全市很多地方在推行垃圾分类,仍没有做到科学管理,没有形成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垃圾分类仍存在形式化。 1.很多机关、居住区、厂区的垃圾分类流于形式,垃圾处理离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相距甚远。如渝北民心佳园、巴南恒大城、九公里渝南二手车市场垃圾分类根本没有做到位。 2.没有实现分类运输。分好类装好的垃圾,环卫车收运时把垃圾又倒在一起拉走。沙坪坝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国盛三千城、江津中昂新天地、恒大金碧天下等(包括一些主管垃圾分类的部门)都存在先分后混,不可回收、可回收和有害垃圾全都混到一起转运,导致前期垃圾分类完全毫无意义,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均应该处罚。但全市对于分类运输违法基本没有处罚过,督察组可深入调查全市垃圾分类运输情况,分类运输宣传与实际不符。 3.《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但对于责任人未履行到位问题根本没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
市城市管理局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涉及生活垃圾分类三个问题,均部分属实。 1.关于公共机构、住宅小区等垃圾分类形式化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2023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4次研究部署垃圾分类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97号),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五类垃圾治理。市委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纳入“885”工作机制打表推进。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重庆市推进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城管局〔2020〕114号),召开全市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压紧压实物业企业分类收集责任。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印发《重庆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南》,指导公共机构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宣传教育,推进准确分类投放。在日常检查和季度评估中,发现部分公共机构、住宅小区仍存在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主要原因为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改变群众生活习惯的思想变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即刻见效,需要逐步推进、久久为功。 2.关于没有实现分类运输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近年来,全市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升级改造,规范分类专用车辆标志标识,配备分类运输车辆5800余辆,为垃圾分类运输提供设备保障。市城市管理局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纠错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渝城管局发〔2023〕33号)、《重庆市生活垃圾“混投、混收、混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3〕—629)等文件,加强监督执法。2023年以来,全市开展生活垃圾“混投、混收、混运”专项整治检查2万余次,发现物业企业混收、运输企业混运问题共1000余个,立案处罚700余个,处罚金额约67万元,起到较好成效。受金钱利益和工作便捷性驱使,少数物业企业和运输企业仍存在混收、混运现象,主要原因为少数企业钻执法监督空子,存在侥幸心理。 3.关于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职责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我市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的方式,对管理责任人的定义和职责明确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按照相关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先后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3〕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城管局〔2023〕59号)等文件,对条例明确的内容进行一步细化。同时,市城市管理局建立“月暗查、季通报”制度,每季度向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靶向”双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区县属地责任、部门属事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在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推进、久久为功,但少数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未承担应尽的职责,存在落实有偏差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单位、企业、个人切实落实垃圾分类法律责任,通过采取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执法监督等措施,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分、准确投的习惯;督促物业企业、运输企业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秩序。 |
市城市管理局重点对两江新区、巴南区、沙坪坝区、江津区开展集中整治,举一反三,及时通知各区县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压实分类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市、区县、镇街、社区“四级”责任体系,落实各级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垃圾分类治理联席会议,发挥部门协同作用,精准施策,研究解决问题,定人定责定时推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是坚持示范引领。坚持因地制宜、精细管理、数字赋能、提质增效的原则,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区县创建,以垃圾分类先锋创建为载体,以创促改、以创促升,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水平,培育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垃圾分类标志性成果。 三是开展宣传引导。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用好学校教育、公益宣传、舆论引导等手段,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等“九进”活动,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增强宣传实效。 四是强化监督执法。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分类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聚焦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妥善解决好前端投放准不准、中端运输混没混、末端处置行不行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生活垃圾“混投、混收、混运”专项整治,切实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
是 |
无 |
3 |
D3CQ202405230017 |
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在2023年将南岸区茶园长生桥025乡道余家坪村旁生活垃圾填埋厂(重庆长生桥垃圾填埋厂生态修复工程)的渗滤液倒排阀门关闭。2024年打开后发现倒排阀门堵塞,填埋厂的垃圾渗滤液无法排出,至今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不作为,只是回复城管局及上级部门自己并没有问题,周围村民认为渗滤液无法排出,可能导致垃圾填埋厂位移,溃坝,存在安全隐患。现要求:1、督察组前往现场查看;2、投诉重庆市城管局和重庆市城投集团监管的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南岸区 |
其他污染 |
(一)关于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在2023年将南岸区茶园长生桥025乡道余家坪村旁生活垃圾填埋厂(重庆长生桥垃圾填埋厂生态修复工程)的渗滤液倒排阀门关闭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场渗滤液导排管的导排阀位于渗滤液调节池旁,建设单位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在该导排阀旁边安装了视频监控。2023年至今,该场渗滤液的处理单位为武汉天源环保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将导排阀关闭,2023年共处置渗滤液60594立方米。 (二)关于2024年打开后发现倒排阀门堵塞,填埋厂的垃圾渗滤液无法排出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26日该场共计处置渗滤液23073立方米,导排阀未堵塞,渗滤液正常排出。2024年5月25日、5月27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南岸区城市管理局有关领导前往现场调研渗滤液处置有关情况,并于5月27日监督建设单位在导排阀前端打孔注入有色示踪剂,发现导排阀后端有示踪剂流出,进一步证明渗滤液导排阀未堵塞,渗滤液正常排出。 (三)垃圾填埋厂可能位移,溃坝,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技术单位重庆精衡信工程质量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定期对坝体进行位移监测,根据该公司出具的2023年5月29日至2024年4月23日位移监测总结报告,填埋区垃圾堆体14个监测点位、拦渣坝3个监测点位近一年有位移,但是水平及竖向位移最大累计值和变化速率均未超过拟定警戒值,监测周期内处于稳定状态。 |
部分属实 |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确保渗滤液导排管导排阀处于常开状态,确保垃圾堆体、坝体的位移不超过警戒值,同时建设单位加强人工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 |
1.关于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在长生桥垃圾填埋厂生态修复工程的渗滤液倒排阀门关闭问题,已办结。已核实该阀从未关闭,建设单位将继续加强监管,确保导排阀处于常开状态。 2.关于2024年打开后发现倒排阀门堵塞,填埋厂的垃圾渗滤液无法排出问题,已办结。已核实导排阀未堵塞,渗滤液能正常排出,建设单位将继续加强监管,确保导排阀畅通,渗滤液正常排出。 3.关于垃圾填埋厂可能位移,溃坝,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已办结。已核实该场处于稳定状态,建设单位将继续委托专业技术单位每月对堆体、坝体进行位移监测,出具月监测报告,并每12个月出具位移监测总结报告,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
是 |
无 |
4 |
X3CQ202405290035 |
重庆双冠运输有限公司、重庆红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信而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上佳物流物有公司、重庆嘉峰中冠云输有限公司联名反映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存的问题: 1.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不作为,老渣土运输车辆对环境具有较高的社会危害性。重庆做为四个直辖市之一,渣土运输车辆仍然以装载量 22方的车型为主,甚至白天还能看到拖头 (老百姓称为百吨王)和 28方车型在部分市区道路上运输更,不要提夜间的乱拉乱倒等运输乱像。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道路损坏扬尘、车辆抛洒滴漏等现象,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重庆市城管局于2020年颁布了新的重庆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 (标准中运输车辆装载量更合规,运输密闭要求更严,行驶安全性更高,且具有更好的全过程监管功能,只能定点装载和定点到正规渣场倾倒渣土,实行了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2021年11月由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经信委五部门联合发布了《重庆市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渝 城管 139号 )方案明确在 2022年3月31日前老式渣土车退出中心城区2022年 12月 31日 前老式渣土车推出主城新区。截至目前 `该 方案只在高新区实行且成效显著其他区未有明显进展政策推进不力建筑垃圾乱拉乱倒现象无法杜绝。新型渣土车运输公司生存艰难、难以为继为积极响应市里的号召我 们 一 些运输公司亏本卖掉了老车 购置了新型渣土车。因新渣车装载量、路线和卸渣受到了严格管控老渣车反之不受规范运输、定点倾倒的约束。在相同的运营环境下新型渣土车无法揽活。但新渣车需要按月还车贷按揭接不到业务就没办法还贷款已经导致大量新渣车断供金融公司断供收车运输公司和驾驶员失信破产即将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综上所述恳求中央环保督察组并市委市政府成立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由市级领导亲自挂帅负责统筹推进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参照高新区示范推广成功经验 `落 实并督促已出台的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如国有投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使用新型智能渣土车等 )`提升我市建筑垃圾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为城市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
/ |
土壤 |
关于“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不作为”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一是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袁家军书记、胡衡华市长先后多次作出批示,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建筑垃圾问题整改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认真履责,今年先后7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局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问题整改,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二是组织排查整改。3月11日,市城市管理局印发《“擦亮城乡环境 建设美丽重庆”——开展城乡环境大扫除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组织各区县开展建筑垃圾情况大排查、问题大整治。3月23日以来,我局先后3次,共派出14个专项督导组,对市41个区县、99座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和轨道交通相关项目开展专项巡查督导。三是完善管理机制。印发《重庆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方案》等文件,推动完善建筑垃圾工作机制,提高治理水平。 |
部分属实 |
通过出台新型智能渣土车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市场使用新型智能渣土车。 |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使用符合《重庆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技术规范》的运输车辆,市级重点项目全部使用、国有企业优先使用、社会企业引导使用”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新型智能渣土车运输的相关政策,通过行业规范管理,逐步在全市推广使用新型智能渣土车。 |
是 |
无 |
5 |
X3CQ202405300043 |
渝中区石油路茶亭北路71号渝中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汽车修理所,位于渝州新都、恒大名都、科技学院居民区之间,长期维修该区环卫作业车辆,尤其是柴油车辆和汽车喷漆,周边居民苦不堪言。督察组来之前多年一直维修,来之后怕居民举报暂停修理,以前居民多次反映未果,居民们认为督察组走后该处一定继续维修车辆。居民们强烈呼吁:一是搬迁、关闭该修理所;二是建议将重庆市的环卫作业车改为新能源汽车。 |
渝中区 |
大气 |
经现场查勘和现场核实居民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渝中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汽车修理所长期维修渝中区环卫作业车辆情况属实,且大多数为柴油车。 二是喷漆问题不属实,该汽修所无喷漆车间,未进行喷漆作业。 三是督察组在渝期间暂停修理情况不属实,该汽修所正常进行环卫车辆维修,未发现停止维修车辆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做好汽车修理所厂区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作业流程、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各项规定,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积极申报环卫作业车辆更新项目,逐步实现环卫作业车更新为新能源车。 |
1.渝中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汽车修理所长期维修环卫作业车辆问题。该汽修所是渝中区唯一一座环卫专用车辆修理厂,2018年区政府投入2800余万对老厂房进行改造提档升级,2019年正式投用,提档升级后的汽修所配备了相关隔音设施和环保设备,且每年会聘请第三方单位对该汽修所监测,每三年进行一次环保评估和应急预案修订,整体运行符合环保规定,近年来未接到此类投诉案件。渝中区为老城区,可用空间有限,汽修所选址只能就近就便,暂无更好的能够落地的选址地点,该汽修所暂无法搬迁;若该汽修所关闭,将影响全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和应急能力,因此,目前该汽修所无法搬迁、关闭。针对在厂区维修环卫作业车辆可能产生的噪音问题,渝中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通过调整维修时间等方式降低影响,一般正常作业时间为9:00-18:00,中午12:00-14:00禁止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进行维修作业,确涉及须连夜抢修的,需在不扰民的前提下正常开展维修工作。今年以来,夜间救急维修总共47次(主要为所外维修),其中所内维修9次。 2.喷漆问题。该汽修所无喷漆所需设备、未配备喷漆作业人员,未进行喷漆作业。渝中区环卫作业车辆喷漆主要委托给重庆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陆亿车道汽车维修服务公司两家单位进行外包服务,在外区进行喷漆作业。 3.督察组在渝期间暂停修理问题。5月以来,渝中区环境卫生工作常态开展,该汽修所正常运行,未发生在环保督察期间停止维修车辆的情况,2024年5月共计维修车辆458台次。 4.关于将重庆市的环卫作业车改为新能源汽车的建议。2018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84号);2023年,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下发《关于全面推广新能源环卫车辆的通知》(渝城管局〔2023〕-120),积极稳步推进新能源车的推广使用。目前全市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正在积极安排各区县申报环卫作业车辆更新项目,计划梯次更新高耗能、低效率的老旧环卫作业车辆,逐步实现环卫作业车由燃油向新能源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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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CQ202406080005 |
l、重庆市部分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垃圾分类不彻底,普遍存在分类不彻底,小区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装,公民垃圾分类主动性不强,没有强制性措施,加之垃圾收运运行体系存在问题,存在前分后混情况,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增加投入、加大宣传、出台法规、创新机制,引导居民、消费者进行垃圾分类放置。2、重庆市房屋装修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现象严重,在新修但未通车的公路、新开发片区等经常看到晚上偷倒的大堆建筑垃圾,没有相关监管机制,运输环节为利益乱倒、偷倒,严重影响环境。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增加投入、加大宣传、出台法规、创新机制,引导居民、消费者进行规范化放置。3、重庆市废旧家俱处置无相关机制,经常在公路边看到乱丢弃废旧家具沙发床垫等,没有建立相关收机制,小区丢弃可利用废弃家具比比皆是,只能当成生活垃圾处置。老旧小区处理废旧家具处置不知道找哪里,只能晚上乱丢,严重影响环境,浪费资源,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增加投入、加大宣传、出台法规、创新机制,引导居民、消费者进行废旧家具规范化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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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重庆市部分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垃圾分类不彻底”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2023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4次研究部署垃圾分类工作。市委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纳入“885”工作机制打表推进。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97号),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五类垃圾治理,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区县创建活动。市城市管理局先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纠错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渝城管局发〔2023〕33号)和《重庆市生活垃圾“混投、混收、混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3〕—629),2024年5月至今,开展生活垃圾“混投、混收、混运”专项整治检查122次,发现问题13个,占比10.7%。2023年以来,持续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垃圾分类纠错专项行动,共收到纠错有效线索近万条,全部整改完成。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2.关于“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监管机制和乱倒、偷倒”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号)等有关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先后出台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主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36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99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265号)等系列文件,对建筑垃圾运输进行规范和整治。市城市管理局执法总队每年开展“蓝天行动”专项监管执法行动,针对建筑渣土运输车冒装撒漏、车身不洁、违规倾倒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长期坚持,取得了较好成效。受利益驱使,少数个人和单位罔顾法律法规和环境污染,仍存在乱倒、偷倒建筑垃圾现象。 3.关于“废旧家具处置无相关机制”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按照《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中明确,大件垃圾主要是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主要包括废家用电器、废家具等。一是通过立法明确了管理机制。2021年,我市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废弃家具等大件垃圾的投放、收运、处置进行了明确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同时,市城市管理局正在制定《重庆市城市大件生活垃圾管理指导意见》,对条例明确的内容进行一步细化要求。二是全市城市管理部门积极完善大件垃圾收运体系,指导相关单位选择合适场所设置废旧家具堆放点,规范废旧家具收集。目前,中心城区3座市级大型垃圾二次转运站均配套大件垃圾破碎转运功能,总设计规模为250吨/日;各区结合实际均配至少一座带有大件垃圾破碎功能的垃圾转运站点,基本建成转运和破碎作业体系。同时,各区通过门户网站或在垃圾收集点现场公布大件垃圾上门收运预约服务电话等方式,积极提供大件垃圾收运服务,确保市民大件垃圾规范投放、妥善收运。 |
部分属实 |
一是加强行业管理。督促单位、企业、个人切实落实垃圾分类法律责任,通过采取宣传教育、完善设施、执法监督等措施,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分、准确投的习惯。督促物业企业、运输企业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秩序。 二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管理,完善作业机制,强化监督执法。 |
市城市管理局及时通知各区县,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管理,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市、区县、镇街、社区“四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主体责任。聚焦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环节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生活垃圾“混投、混收、混运”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分类质量。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志愿服务,引导更多市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二是印发《关于发布装修垃圾、拆除垃圾收运处置流程的通知》,指导各区县规范处置相关建筑垃圾,进一步减少私垃乱倒情况。 三是结合《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市民的实际需求,发布装修垃圾、拆除垃圾收运处置流程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流程;出台加强乡村大件垃圾治理工作通知文件,指导各区县加强大件生活垃圾管理。以垃圾分类和“无废城市”创建为契机,健全大件垃圾从产生到处置作业监管台账,组织开展随意丢弃大件垃圾等行为监管执法。 |
是 |
无 |
7 |
X3CQ202405250040 |
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村桐油组有地铁15号线和成渝中线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地下水污染和地下水流失,由于地铁15号线和成渝中线两个项目均有掘进隧道施工导致地下水浑浊,影响生活用水,地铁15号线和成渝中线两个项目均有隧道施工和斜井施工,导致地下水沿隧道口流走,无法满足农田灌溉要求,水土流失严重。2、施工扬尘,地铁15号线斜井施工场地外运渣土,渣土运输车未覆盖易溢撒渣土出来、偶有沿线清扫人员清扫、洒水车每天只洒四次水,沿线绿化和覆盖物又少,造成扬尘严重,成渝中线隧道的渣土直接倾倒到房屋旁边,堆载高度过高,降尘措施少。3、噪声污染二横线竣工通车后,行车通过桥头搭板声和行车通过产生的声音均超过75分贝,路两旁均未设置任何降噪措施已经建成的蔡歌线铁路、渝黔线铁路和快速路二横线产生的噪声对原住民产生很大的影响。4、成渝中线污水处理池未投入使用,工地食堂未设置隔油池、工地的淤泥。 |
北碚区 |
水 |
上述问题中,第1、3、4不涉及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关于“施工扬尘,地铁15号线斜井施工场地外运渣土,渣土运输车未覆盖易溢撒渣土出来、偶有沿线清扫人员清扫、洒水车每天只洒四次水,沿线绿化和覆盖物又少,造成扬尘严重,成渝中线隧道的渣土直接倾倒到房屋旁边,堆载高度过高,降尘措施少”的问题,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北碚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前往现场核实。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项目工程建筑渣土经由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村(小地名:地坝嘴)施工通道运往同兴村草房社临时存渣场堆放,其运输路线途经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村自建自管乡村道路(涉及周边村社6户,但不在城市管理执法职权范围内)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中线重庆段站前1标项目施工场地。调取监控视频核实,该项目渣土运输采用封闭式渣土车运输,车辆冲洗后方离场,运输过程全程覆盖,虽安排人员于沿途巡查清洁,并采用洒水车进行道路清洁及降尘处理,但由于途经施工场地,出入口未硬化,无清洗设施,返空车辆带泥上路,造成道路扬尘污染。 |
部分属实 |
减少扬尘污染 |
一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到现场就本次举报事项召开问题督办会议,对相关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工作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地出入口、临时存渣场出入口的扬尘污染管控,加强对途径的施工便道、乡村自建自管道路冲洗和清扫保洁。 二是要求北碚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对违法案源线索进行核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经核实该路段属于乡村公路,不在城市管理执法职权范围内,北碚区童家溪镇约谈施工单位,对扬尘问题限期整改,并责令施工单位严格加强清扫保洁和扬尘管控工作。 三是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等6个部门联合发文组织各区县相关部门单位在全市开展建筑垃圾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持续组织开展“蓝天行动”夏季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支队切实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及扬尘污染管控。 |
是 |
无 |
8 |
X3CQ202406070055 |
1.近几年,有农民工到城市来收腊肉香肠,拉到农村去熏,散发的黑烟污染土地、水源。政府应该出台熏腊肉污染空气重罚款。 2.希望以后农村、城市都不要放火炮,毒烟污染田土。 3.希望取消没有烧烤油烟净化机的摊位,排放的毒烟污染空气。 |
大气污染 |
上述问题中,第1、2不涉及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关于“希望取消没有烧烤油烟净化机的摊位”,城市管理部门设置的街面占道摊区整体上按照“三有、三限、三控”的监管标准进行监管,即有经营许可、有垃圾收容器、有防渗漏地垫,限时间、限地点、限经营规模,控噪音、控油烟、控隐患,偶尔个别摊位或者违法占道经营摊点存在油烟扰民情况。 |
部分属实 |
减少油烟污染 |
一是目前,市城市管理局指导各区县城市管理局利用次(支)干道、背街小巷和未建设空地,共设置非主干道占道经营摊区600余个(含潮汐摊区、赶集集市等),摊区按照“三有、三限、三控”的监管标准进行日常监管(即有经营许可、有垃圾收容器、有防渗漏地垫,限时间、限地点、限经营规模,控噪音、控油烟、控隐患)。 二是结合“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行动,联合街道、社区进一步加强街面占道摊区监管,对产生油烟情况严重,扰民突出的摊区、摊位予以取缔或者搬移,确保摊区便民利民不扰民。 |
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