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以下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于2023年10月26日前在南岸区实施了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行为。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请以下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于2023年11月26日以前到南岸区相关辖区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将暂停其通讯工具号码的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通讯工具号码使用所需费用将由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自行承担。
13983030482 13101396261 15808056567 16602313668 18602311586
18144291298 18315156108 19112179145 15023171598 17784263883
18302382337 15696157278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023-62920606)
重庆市南岸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