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机制
1.受理范围:市民用水方面的诉求
2.受理主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3.需要材料:一是市民基本资料,包括姓名、电话或邮箱等,便于联系和反馈;二是反映内容,包括投诉地址、具体情况、投诉要求、反馈形式等;三是市民如提供照片、音频或视频等资料,可作为附件上传。
4.处置规则:市民拨打12345热线号码反映用水问题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话务员可根据知识库内容直接答复,无法答复的,根据市民反映的内容和地址,按照属地、属事原则,通过“互联网+督查”系统进行交办。具体承办单位根据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1515”办理规则,完成诉求处置工作。即交办后1个工作日内流转至具体承办单位,简单咨询诉求5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来电人,非咨询类诉求15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来电人。确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时办结的,具体承办单位应在时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延期,并将阶段性工作进展和延期情况告知来电人。办结后的工单通过热线办理系统及时销单反馈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由其对市民进行回访测评。
依据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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